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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陆川警方县城区三峰岗亭值勤人员在二小附近抓获一台鬼火摩托车。驾驶人罗某晃,乌石镇老圩人,17岁,无证驾驶。

 捉!又有两辆“鬼火”车被陆川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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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又有两辆“鬼火”车被陆川警方查处!

非法拼装、改装摩托车,以其迷幻的彩灯、酷炫的外壳、华丽的避震器,再加上阵阵刺耳 声浪轰鸣、低沉的排气管,被称为“鬼火”摩托车。

上图:第二辆被查处的“鬼火”车

目前,陆川警方根据群众强烈反应“鬼火”摩托车扰民的问题为工作导向,按照局党委的部署行动 ,交警、巡防及城区三所对全县城区机动车非法改装、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由于此类车辆速度较快,在车流中随意穿梭,使用警车追踪拦截成功率低且不安全,民警将采用尾随跟踪、定点蹲守的方法实施打击。下一步,陆川警方将针对“鬼火”摩托车驾驶人、改装者及销售者进行严肃查处,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长期坚持下去。

他们说的“鬼火”车来源五花八门

1、不少未成年人利用家长给的钱从网上等渠道购买。

2、部分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出资由孩子选购,自认为孩子已经具备骑行技术,为其配备可省去上(放)学接送的麻烦,忽略了这些非法改装车带来的安全隐患。

3、更有学生因没钱购买而选择偷盗车辆后开到维修店进行改装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4、有的是从维修店赊账(或分期付款)购买。

欢迎举报

“鬼火”车,不仅严重危害着道路交通安全,还极大地扰乱了居民的生活,群众对其积怨已久,交警对这些违法扰民行为更是"咬牙切齿",奈何其机动性强,安全性低,不便对其进行追捕和逼停......

如果您有看到“鬼火”车停在您家小区门口或者是停在街上

如果你发现有“鬼火”车改装点、销售点等相关线索

请及时拨打0775-7318360(24小时服务)举报,以此彻底打击,及时遏止“鬼火”车蔓延,及时清除交通安全隐患。

陆川交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绝不会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资料。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为陆川道路交通安全

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鬼火”车巨大的安全隐患

一、“鬼火”摩托车飙车,速度快,遇突发情况难以立即刹住车辆,易造成翻车,尤其是驾驶人往往喜欢“秀车技”、“炫酷”、行驶中,采取措施能力、对后果的预知能力都降低,从而增加驾驶人的危险系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至车毁人亡。同时,摩托车飙车也妨害他人行车安全,躲之不及。

二、驾驶“鬼火”摩托车驾驶人大多数为无证驾驶,而飙车者往往不顾后果,只追求速度的快感,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受伤或死亡,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尽痛苦。

三、“鬼火”摩托车驾驶人大多为年轻人,为了追求刺激,常常私自对摩托车进行非法改装。有些驾驶人为了追求低廉的价格,私自改装、拼装摩托车。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法律后果

1、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无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3、非法改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装后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交警部门依法强制扣留。

4、追逐竞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已经触犯刑法,将处拘役和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息来源:陆川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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