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2021年全国高考报名工作的开展
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新规严防“高考移民”
再次将这个敏感的话题摆在了考生家长们面前
福建考生们对“高考移民”不堪其扰
每年高考出分季
“福建高考移民超2万人”的言论都甚嚣尘上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一起来看看吧!
目录
一、福建曾传是“高考移民”重灾区
二、“高考移民”引发的众怒
三、严防“高考移民”卓有成效
一、福建曾传是“高考移民”重灾区
1、什么是高考移民?
通俗地说,是部分考生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途径,向录取分数线比较低、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流动,从而达到上理想大学的目的。比如通过高中转学或以高考为目的弄虚作假迁入某省落户;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等;学生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等情况。
经济和教育水平低,高考录取分数更低的西部地区,包括新疆、青海内蒙、贵州等西北西南地区以及海南福建等沿海省份,都是高考移民的重灾区。
2、福建与“高考移民”
福建省于2016年起高考采用全国一卷。在2016年、2017年,福建省的本一文理科分数线都是采用全国卷一的省份中最低的,本二文理分数线也属较低水平,分别与湖北、河北不相上下。
与低分数线相对应的就是高录取率,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消息:2016年“985”“211”高校在福建共录取1.47万人,录取率高达8.4%;其中“985”高校在我省共录取近5700人,录取率达3.3%,属全国前列。
据中国青年报2017年11月的报道,由于近两年来福建高考录取分数线比周边省份低,且福建2018年的高考报名通知中规定“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即有资格参加高考,于是网上出现了“上名牌大学,办福建户口”“助力高考,首选福建,直降100分”等内容的广告,外省人士可以在福建的小县城用低价购买住房办理户口以获得在福建参加高考的资格。
2018年高考结束后,福建省的一本文理分数线与去年相比分别大幅增长62分和49分,二本文理分数线分别增长66分和45分。尽管由于试卷难度变化,所有采用全国卷一的省份分数线同比均有所上升,但福建的确其中是分数线上涨最厉害的省份。
分数线一出,“福建高考”“福建高考移民”等词条便登上微博热搜榜,2018届福建考生叫苦不迭,关于“福建高考移民2万人”的言论也开始出现。
3、“高考移民2万人”系夸大说法
2017年11月13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现个别市县出现报名异常情况。经福建省教育厅实地核查,确认有中介伙同个别民办高职院校违规协助省外学生获取福建省高考报考资格,并取消了查明的63名违规报考人员资格。
2016年福建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之后,购房落户福建省的报考人员有782人(其中,2016年7月1日到2017年6月30日期间落户的有177人、2017年7月1日以后落户的有605人),占15669人的4.99%,并非传言中的2万多人。对这部分报考人员,福建省教育厅也进行了逐个核查甄别。
不过尽管如此“高考移民”还是成为了
考生家长们心中的“一根刺”,并引发了众怒
二、“高考移民”引发的众怒
“高考移民”为何犯众怒?
“高考移民”现象并非只出现在福建省,去年圳一所民办学校——富源学校在该市高三第二次模拟考试中,对其他学校形成“碾压”,理科全市前10名中就占了6名,被怀疑是“高考移民”所致,再次引发了众怒。
“高考移民”犯众怒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事关教育公平,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千万考生过独木桥已经难如登天,如今半路又杀出个“程咬金”,通过高考移民的手段挤占了考生正常入学机会,很可能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许多学生从211跌到普通本科,从一本跌到二本,从本科跌到专科,从公费跌到自费。寒窗苦读十余年却败给了教育更发达地区的空降“学霸”们,自然不可能不“抓狂”。
而高考移民的现象却屡禁不止,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做过民意调查,91.2%的受访者认为身边就有“高考移民”,92.7%的受访者坦言周围有为孩子进行“高考移民”想法的家长。
三、严防“高考移民”卓有成效
为了维护教育公平,打击“高考移民”
全国各地都在行动中
以福建省为例,在2020年高考报名中就有所体现:
福建省严防“高考移民”
根据19年11月发布的相关文件,针对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的应届毕业班学生,要求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同时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此外,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福建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自有关规定出台后,今年福建省“高考移民”现象已然扭转,并且这一规定延续到了2021年高考报名工作中,考生家长们对“高考移民”的担忧可以减轻了。
其他省份针对高考移民也出台了相关政策
1、贵州
12月4日,贵州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明确了学籍管理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实行“籍随人走”,严防“高考移民”。一是更加注重引导考生诚信。二是强化了对考生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的处理。三是强化了对违规学校的处理。
2
广东
广东省2021年高考报名通知中就明确提到: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且符合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应届考生: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0年11月10日)前具有我省户籍的。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 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往届考生: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同等学力人员: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我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从报名地点上,也明确指出:
应届毕业生: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往届毕业生: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同等学力人员:统一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通知》中,从各方面严防高考移民现象。
3
江西
明文规定:不受理考生在本省或外省借考申请。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高考报名办法中,报名条件明确规定:①具有江西省户籍(省外迁入时间要求:家庭户口不晚于2020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18年10月31日);②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9月);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规定,明文指出不受理借考申请,从根源上断绝高考移民。
4
四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到: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20年10月16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机构报名考试。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的回川参考人员,我省将适时组织补报名,其中,艺术类不再补报。
5
浙江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中也进行了说明,如下:
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6
安徽
根据安徽省2021年高考报名通知指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
各市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禁跨省有组织异地报名。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查与比对工作,继续加强省际间高考报名信息的比对工作,对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
7
湖南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11月10日-20日进行,具体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0月下旬向社会发布。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作出如下重要提示: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注意事项:
外省籍考生如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须及时关注户籍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动态并在规定时间返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在外省就读的湖南户籍考生,如不符合就读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户籍地所在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学籍在我省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前向学籍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前咨询相关政策流程,提前准备报名相关材料,避免因准备材料错过报名时间及相关报名安排。
8
甘肃
明文规定: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须符合:①具有甘肃省户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且户籍从未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②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达到三年以上(含三年),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且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并实际就读。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
9
内蒙古
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参加了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且满足以下对应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21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报名资格审查: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核验考生户口簿载明的相关信息、向当地公安局提供核查名单等方式开展户籍审查。截至2021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三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要对其户籍迁移情况进行重点审查,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此类考生名单,2020年12月1日统一交由当地公安局组织核查户籍迁移等情况。旗县公安局在2020年12月15日前将此类考生的核查情况反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各地要针对报名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特别要对本地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的从业和实际居住情况,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走访、核实佐证等方式进行审查。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
你对“高考移民”有什么看法?
完
文/排版:亚麻
❖福建高考综合整理,如有经授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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