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8日讯 昨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在2020年11月对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辽宁康博士制药”)开展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药品生产存在安全隐患。

辽宁省药监局表示,为控制药品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暂停辽宁康博士制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的生产。

资料显示,辽宁康博士制药成立于1999年2月5日,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张品。

(责任编辑:牛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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