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南川区政府公开信箱里反映出租车乱收费一事。
来信人反映乘坐鼓楼坝至区法院的出租车,计价器显示车费为5元,却收取10元车费一事。
南川区交通局回复此事
盛同志:
您好,就您反映南川区出租车渝AT2316出租车乱收费一事,区政府办公室交办区交通局核处。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10月25日14时40分左右,在南川鼓楼坝小吃街处乘坐出租车(渝AT2316)至南川区法院,计价器显示为5元,但出租车驾驶员要收取10元车费。
二、调查情况
经对该车驾驶员书面询问及当日GPS行车轨迹调查,该车违规行为属实。该行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
三、处理情况
目前,已对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计费标准收费的行为,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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