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到一件事让我大跌眼镜,湖南长沙的一位杨女士与自己深爱的吴先生同居22年了,却还没有领结婚证。随着年纪增大,吴先生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前不久还偏瘫了,杨女士怕自己老无所依,就让吴先生事先写好遗嘱。可没想到,吴先生与前妻的女儿知道此事后,立刻赶来撬锁接走了吴先生,临走前还把杨女士的东西砸得一塌糊涂。
杨女士回家后看到满地的狼藉,老伴也被接走了,一下子就懵圈了。在交流无果后,她找到了电视台曝光此事,声称吴先生的偏瘫这两年,一直是自己在伺候对方,而对方的女儿什么也不管,脏活累活都是自己在做,对方女儿是对遗嘱的事不满意才强行接走老伴的。
故事到这里,你一定觉得吴先生的女儿很过分吧?可当记者找到她时,故事却反转了。
吴先生的女儿说父亲生病后,杨女士一直在虐待父亲,经常不给他做饭饿着他,自己是出于无奈才把父亲“偷”走的。
而吴先生呢,见到前来的杨女士非但不热情,还声色俱厉地说不认识她,不要跟她回家。记者深挖了一下过去的事情,才了解了实情。原来,在22年前,吴先生背叛了前妻,杨女士正是那个小三,后来杨女士为了名分就闹着让吴先生离了婚。原本吴先生不想拆散家庭,可让杨女士这么一闹,前妻坚决要离婚,吴先生只好同意,之后便和杨女士住到了一起,但不想再结婚了。
二人就这样同居了22年,杨女士曾多次提到离婚,都被吴先生拒绝了,直到吴先生偏瘫后,杨女士觉得要为自己老了着想,就逼着吴先生写了遗嘱,让他留给自己一套二室一厅的房产,不然就不给他饭吃。
吴先生在胁迫下写了遗嘱,然后就偷偷跟女儿讲了此事,女儿大惊,马上找人砸了杨女士所有的东西,并把父亲接回了家。
现在杨女士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可律师却说虽然二人没有结婚,但如果杨女士可以给出他们22年同居的证据,法律就能认可在这22年财产是属于双方的,就可能会有杨女士的一半。
此事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大家议论纷纷:
有的说,别把脏水泼给一个弱女人,再怎么样也是一起生活了22年啊,你吴家老少良心让狗吃了吗?杨女士早就看出来自己的感情被糟蹋被无视才选择这么做的,现在看来,果不其然!
有的说,22年的全天候保姆,没人珍惜,那就也别谈感情了,让他们按现在月嫂市场价支付22年的家政工资总可以吧。
有的说,这女儿就是来争财产的,平时不管自己的父亲,估计父亲快不行了,就冒出来了。可怜了杨女士,就这样被白嫖了22年!
还有的说,不想领证就是不想负责,不把对方当家人,财产更不可能分给对方,醒醒吧!女儿这时候把人接走就是为了遗产,等赶走那个女人本性就暴露了,女儿是不会善待老人的,出轨抛弃她妈妈跟她,恨都恨死了。这老头老了就想回归家庭,被姘头虐待两年都不妥协,就是想把遗产留给前妻和女儿用来赎罪。
虽然大家说的有点道理,是站在了貌似弱者的角度看问题,但我还是想说,种什么瓜得什么果,杨女士能有今天,只有一句话——活该!
做小三插足别人的家庭,她本来就不干净。22前吴先生就拒绝和她领证,态度还不够明确吗?是杨女士自己不甘心罢了,渣男固然可恨,但小三也是自食其果。
那些说女儿不地道的,我就想问问,女儿继承父母遗产需要争吗?她父亲一心一意把财产留给女儿难道看不出来吗?杨女士说自己不是为了钱,没有动机不纯,她无怨无悔跟吴先生同居22年肯定是有感情喽,那既然图了爱情为什么还要图财产?
吴先生女儿是见父亲临近大限,又被小三折磨,很心疼才接回了父亲。说到底,这也是一出背叛家庭亲人没好下场,现世报的戏码。
谁欠谁的又有谁能说得清呢,这都是他们混蛋过后的报应。小三渣男配一对,刚好,谁也别说谁渣!要怪就怪人家没想请家政,是家政自己送上门的吧。
退一万步说,都是吴先生婚内出轨,杨女士作为知情第三者,他们都丧失了做人的标准,都是报应,可惜人生不能重来,他们再后悔也没用了。
总而言之,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两个人半斤八两,谁也没权利说谁,只是想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在年轻的时候一时冲动犯下不可逆转的错误,老了是偿还不了的。认清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找对方向,在不违背道德的前提下,寻找属于自己真正的幸福才是王道,你们说呢?
今日话题:你觉得杨女士应该得到一半财产吗?你认为吴先生是被女儿胁迫了还是真的讨厌杨女士?欢迎一起来讨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