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为可再生能源筹集机构资本》报告(Mobilising institutional capital for renewable energy)认为,为达到国际气候和发展目标,需要将资本大量转移到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低碳技术上。为了使全球实现《巴黎协定》所规定的气候目标,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年度总投资需要从近年来的约3000亿美元增加到2050年的近8000亿美元。

《为可再生能源筹集机构资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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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报告认为,全球存在大量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s),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主权财富基金以及其他捐赠基金和基金会等,这些机构投资者虽然聚集了一个巨大的全球资本池,但这些钱尚未用于能源转型方面。
这份重磅报告研究了如何以必要的规模吸引和推动机构投资者进入可再生能源行业。报告的建议适合于政策制定者、公共资本提供者,以及资本市场监管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可能将资本引入到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报告认为,大型机构投资将有效地向可再生能源注入长期且相对“耐心的”资本,这样可降低一些给定项目的总体融资成本。而这些可再生能源资产,则可以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稳定的长期“债券式”(“bond-like”)回报。
新冠疫情大流行对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影响,使得机构投资者也在寻找与经济复苏计划相符的新投资。反过来,这可能会增加对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的资本配置,同时可对冲气候风险。
报告的其他发现:

  • 尽管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87万亿美元,但到目前为止,机构投资者在可再生能源融资中的作用还很小。

  • 机构资本在2018年仅占可再生能源直接投资总额的2%。约20%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基金等间接投资于可再生能源,只有1%的资金直接投资于可再生能源。

  • 对于直接投资,机构资本倾向于使用相对熟悉的技术,例如风能光伏(PV)发电等。

  • 为可再生能源领域大规模释放机构资本,需要在多个方面采取联合行动,包括监管和政策解决方案、资本市场改革、建立可融资项目计划,也要求机构投资者改变方法。

  • 随着气候变化和排放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可再生能源可以帮助减少投资者将投资浪费在一些搁浅资产(stranded assets)上。

  • 机构的参与还可以建立一个正反馈,并有助于吸引其他资本投入到可再生能源领域。

报告目录和部分图表:

报告目录

图表目录

为可再生能源领域大规模释放机构资本,可在四个方面采取联合行动,包括监管和政策解决方案、资本市场改革、建立可融资项目计划,也要求机构投资者改变方法等。

2004-2019年可再生能源按技术类型分解的投资增长情况以及装机情况。(不包括大于50MW的大型水电项目) 2019年可再生能源投资达到3170亿美元,比2018年2970亿美元增加4%。

2004-2019年按区域可再生能源投资情况

能源领域的累计投资需求:计划能源情景和转型能源情景, 2016-2050年,单位:万亿美元

传统和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 投资战略图(WRI)

机构投资者例子中,按投资者类型划分的对基础设施、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数据和比例

2009年-2019年Q2,涉及机构投资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交易数量,按技术分类

2009-2019年Q2,按技术分列的涉及机构投资者的新增可再生能源交易份额

2009-2019年Q2,按投资者类型划分的可再生能源基金新投资数量 左到右分别为:养老金计划,保险公司,捐赠和基金会,主权财富基金

可再生能源领域机构投资的几个驱动力

按利益相关者分类,推动可再生能源机构资本的推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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