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滕州交警曝光了最新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除了闯红灯违法鸣笛、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等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外,首次曝光了一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

尊敬的车牌号是鲁DD21978车主您好:

2020-12-05 18:00分您有一条违法行为

地点:北辛路与塔寺路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处理:罚款100元 扣1分

尊敬的车牌号是鲁HK657H车主您好:

2020-12-05 19:09分您有一条违法行为

地点:北辛路与塔寺路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处理:罚款100元 扣1分

滥用远光灯绝对是所有晚上交通参与者最痛恨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照明良好的情况下,滥用远光灯并不会给自身带来多大的好处,只会给对向车辆和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在滕州就发生了多起因为滥用远光灯而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下面就是两起发生在滕州的典型例子:

滕州目前公布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系统抓拍路段总共有7条,分别是:

1、北辛路(龙泉路至平行路路段)

2、善国路(北辛路至青啤大道路段)

3、荆河路(龙泉路至振兴路路段)

4、龙泉路(北高速出口至王开转盘路段)

5、学院路(龙泉路至平行路路段)

6、解放路(龙泉路至振兴路路段)

7、塔寺路(沿河路至通盛路路段)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

夜间请合理使用灯光

不做人见人恶的“远光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