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伟大战略,是在抓脱贫攻坚基础上的深层推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如何使用好人才资源,对促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盘活”村级干部
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级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者和执行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要让村级干部活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让最基层的广大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制度红利,从而坚定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信心。
一是要提高村干部各项待遇,切实解决好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很多惠民政策逐渐向农村倾斜,从养老保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大小事务,都全靠村级来落实和推动。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村干部面临的局面是领取待遇低,每次参加各类会议或在村开展工作,都是自己掏腰包补贴油费,特别是在当前扶贫攻坚任务重、工作量较大的情况下,他们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村级工作的推动上和落实上,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自家的产业,家人意见大、生活压力更大。有的村干部直接在工作中采取敷衍了事的方法来应对上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各项工作的推进。因此,应在保证村干部收入稳定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村干部的生活待遇,让村干部责任与权利能相当。
二是要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应在继续加大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符合一定条件特别优秀的村干部,经组织部门推荐考察通过后,可优先享受政治待遇。特别是一些在基层有特殊贡献,年轻有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可以参照乡镇机关干部标准给予职级补助,并酌情调到乡镇任职,充实乡镇班子,让村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工作更有劲头,摆脱政治上弱势的帽子。要健全和完善机制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提高生活待遇,让村干部责与利相符。同时,要完善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对村干部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工作职责、报酬奖惩、实绩考核等内容进行规范完善,科学建立村干部队伍考核管理评价体系,促进村干部认真履职,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真正成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主心骨。
引导人才“回流”
鲑鱼在淡水河流出生,会游出几千公里到海洋中觅食几年,成熟后会精准回到出生的河口,而养鱼人要做的,就是把池塘修缮好、鱼梯架好,等待鲑鱼回来。我们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不仅要靠本土流出人才的“思乡情绪”静等他们归来,更重要的是要拓宽河口、修好水塘、架好鱼梯,打造一个真正舒适的干事创业的环境,容得下他们辗转腾挪,值得他们带着超前理念、先进技术和丰富经验回到家乡奋斗一生。乡村振兴的一个关键点就是要改变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局面,让更多“城归”一族回到农村投资兴业,带动乡村人气兴旺起来。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在人才的使用上,不能只是“抬头看天际”,而要善于从脚下的土地上去发现“身边”的人才。要创造尊重返乡创业的社会环境,让返乡创业者有自豪感,给其中的优秀人才提供更多政治荣誉,这样才能更好吸引住人才、留得住人才。因此,让曾经走出去的本土人才“回家来”,实现人才“回流”,把他们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以及资金带回本土,造福乡村,能从根本上加快乡村振兴的步伐。
(施秉县 韩沅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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