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金玲
历史学博士,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辽金史、北方民族史研究。
摘 要:在“文德以化远人”治边文教政策的指导下,明朝在边疆地区兴办儒学以化导边人,施乡约行旌表以感召边民,建立起一个完备的边疆文教体系,将儒家文化远播边疆,实现对边疆的有效治理。明朝在边疆地区大兴文教是以边疆治理为依归、以“安边”为核心,文教乃“兴太平”之手段,兴教是为安边服务,一旦有悖于此,儒学即失去存在的意义。
关键词:明朝;边疆文教;边疆治理
在中国古代社会,边疆文教举措往往以边疆治理为依归,是边疆治理的重要方面。发展边疆文教与国家长治久安息息相关,乃是王朝治边“文化软实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文德以化远人”治边政策的指导下,明朝在边疆地区发展儒学教育、广施德化,期望通过文化软实力潜移默化地实现“天下太平”的大一统局面。
一、“文德以化远人”:明代治边政策的核心
在边疆治理上,明朝统治者沿袭前代对“四夷”的怀柔之策,把“华夷一家”、“抚字如一”思想贯彻于边疆治理。如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诏曰:“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以“无间”、“抚”为基础,明太祖便诏谕左、右两江溪峒官民曰:“朕惟武功以定天下,文德以化远人,此古先哲王威德并施,遐迩咸服者也。”从而确定了在边疆区域“文德以化远人”的文教政策。
“文德以化远人”,即要在边疆地区扬文治、行教化,“用夏变夷”。明太祖尤其强调教化对于治国化民的重要,认为“致治在于善俗,善俗本于教化”、 “教化行而风俗美”,并主张教化与国家长治久安息息相关。如不明教化之本,“致风俗陵替,民不知趋善,流而为恶,国家欲长治久安不可得也”。明成祖也认为,“帝王之治天下以安民为务,而安民之道以教化为先,是以上下相承、风俗淳厚,天下和平”。而在边疆民族区域传播儒家文化,弘扬儒家伦理道德,使边疆民族认同、忠诚于中央王朝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所在。故此,在宣扬“华夷一家”的基础上,明太祖又强调:“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换而言之,“人性皆可与为善,用夏变夷,古之道也”。明太祖认为边疆民族是可以通过实施教化儒家礼义,达到“用夏变夷”。
洪武十六年(1383)十月,针对西南土官来归,明太祖明确表示要“一视同仁”,“仍抚其民,以遵声教”。洪武十七年(1384)十一月,针对一些 “边境不必建学”、“边境之民不可以教”的错误认识,明太祖以箕子施教朝鲜、汉末三国时期管宁教化辽东所取得的移风易俗之良效为例,再次阐明“文德化人”的边疆文教政策:“夫圣人之教,犹天也。天有风雨、霜露,无所不施,圣人之教,亦无往不行。昔箕子居朝鲜,施八条之约,故男遵礼义,女尚贞信。管宁居辽东,讲诗书,陈俎豆,饰威仪,明礼让,而民化其德。曾谓边境之民,不可以教乎!夫越与鲁相去甚远,使越人而居鲁久,则必鲁矣。鲁人而居越久,则必越矣。非人性有鲁越之异,风俗所移然也。况武臣子弟久居边境,鲜闻礼教,亦恐渐移其性。今使之诵诗书,习礼让,非但可以造就其才,他日亦可资用。”可见明太祖始终坚持认为,只要在边疆民族区域传授儒学文化、儒家礼仪,边疆民族区域就可以跟内地一样民风开化。明太祖在边疆民族地区强调教化为本、用夏化夷的化导之术为“后世龟鉴”,正如明世宗所言:“皇祖高皇帝以武功定天下,即位之始思欲偃武修文,以德化天下,至于列圣相承,懋修文德,海宇乂安,国家无事。”
在“文德以化远人”治边文教政策的指导下,明朝在边疆地区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备的边疆民族文教体系,将儒家文化远播边疆,以期通过文化软实力对边疆民族实现潜移默化而卓有成效的治理。
二、儒学、社学与书院:诗书礼乐的化导力
在边疆广办学校,以儒学文化与儒家伦理道德化导边疆民众,无疑是“用夏变夷”的最佳途径,而以府州县儒学、坊厢里甲的社学以及书院等构成的儒学体系是明代在边疆民族区域大兴文教的核心所在。通过儒家诗书礼乐的教授,使儒学文化与儒家礼仪在边疆传播开来,从而实现国家对边疆地区的有效治理。
明朝统治者对学校的教化作用尤为重视,明太祖认为“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视学校教育为“育贤之地,所以兴礼乐,明教化,贤人君子之所自出”。据《明史·选举志一》:洪武二年(1369)十月,明太祖便下“兴学诏”,“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于是全国大建儒学,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盖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边疆地区的官学也蓬勃开展起来。
在东北边疆,明显 “不同于中原的苦寒之地”,很多学校于元末明初的战火中遭受严重破坏,明 “置辽东都指挥使司儒学,设教授一员,训导四员。金、复、海、盖四州儒学学正各一员,训导各四员,教武官子弟。复命皆立孔子庙,给祭器乐器以供祀事。”儒学之外,又有为教育军卫子弟而设的卫学。据统计,辽东有辽阳都司学、广宁卫学、金州卫学、永宁监城儒学等15所儒学。辽阳都司学于洪武十四年(1381)创建,为东北学校之最,“诗书礼乐三纲五常皆于是乎讲明”,不仅普通士子得以教化,就连介冑武士“亦得踊跃歆慕”,“彝伦彰,而风俗美”;广宁卫学,则使当地益知尊圣人之教,风俗“归厚”。历经二百多年,辽东地区教育发展出现了儒家文化“煦濡浹深”、“礼乐文物彬彬然”的景象。
在西北边疆,文教在原有基础上获得较大发展。如洪武二十八年(1395)二月,“置宁夏卫及前、左、中、屯四卫指挥使司儒学,各设教授一员、训道二员”。宣德二年(1427)正月,西宁卫奏:“西宁虽是边方,然官吏军民之家亦有俊秀子弟向慕读书,缘未建学立师,无所受业。又凡庆贺表笺,无人撰述书写。请开设学校,如内地。”准奏。宣德五年(1430)十二月,应巡按监察御史梁轸要求,陕西、宁夏等卫在设置儒学、教授儒家经典的基础上又增加祭祀,“仍命御史、按察司官出巡之日,依例考核,则人知所激劝,文风可振,而边俗王变矣”。
西南边疆“地方数干里,皆山林幽昧,种类庞杂,性如飞走,易感而难化”,故以儒学教化边民是成功治理西南边疆的一大关键。《明太祖实录》卷144载,洪武十五年(1382)二月,明朝大军平定云南,四月明太祖就下诏“置云南大理府及蒙化等州儒学”,朝廷在西南地区推行教化之迫切可见一斑。十一月,又下诏云南“选保民间儒士堪为师范者,举充学官,教养子弟,使知礼义,以美风俗。”明朝在云南所设正规府、州、县、卫官学几乎遍布全省各设府地区,相对于以前的朝代来说简直是飞跃,云南文教进入极盛时期。而“去京师万里,实古荒服之外裔”的贵州地区,在明代以前教育发展缓慢。洪武二十六年(1393)“诏立学校以教,贵州始有学”,宣德八年(1433),李睿累迁贵州佥事,针对“贵州诸府卫强半无学”的状况,“疏于朝,乞遍建学舍,选学官,聚生徒,上许之”,李睿乃在诸府卫兴庙学,“择俊秀子弟而教之,文教大行”。据学者研究,明时贵州有司学、府学、州学、县学等各级官学。至明末,全省共建各类官学80所,其中司学7所、府学16所、州学5所、县学11所、卫学23所。
明朝西南边疆治理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沿袭了元朝的土司制度并加以完善改进,而对土司继承人的教育尤为重视。洪武十五年(1382)十一月,明太祖要求土司子弟入国子监读书。而能入监习儒的土官子弟毕竟人数有限,大多数边夷土官仍“鲜知礼义”,故《明太祖实录》卷239载,洪武二十八年(1395)六月,明太祖下令在云南、四川土司地区“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弘治十六年(1503)六月,明廷再次下诏:“以后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这种强制自然有利于儒学在西南土司子弟及西南地区辐射开来,从而深化国家对西南边疆的控驭。
明朝统治者也注重在边疆里坊基层设社学以教化百姓。所谓社学,“犹古之小学也”,“社学之兴在今日,正淑人心、正风俗、扶世教之第一义也”。为了实现“潜移默夺,用夏变夷”之目标,边疆地区地方官员也积极创办社学。在西南,成化十七年(1481)二月,巡抚云南右副都御史吴诚奏乞:“如地远年幼者,督令开一社学,延邻境有学者以为之师,仍听提学官稽考”。弘治年间(1488-1505),陈璲任思明土府流官同知,即“择子弟之俊秀者,聚而教之社学”。广西提学佥事魏濬也云:“粤西学臣敕内,独有教习僮童一款,令州县立社置傅,岁以所教成者闻”,“用夏变夷,此为上策。”视社学为“用夏变夷”之“上策”,可见社学对于化导边疆的意义所在。据学者统计,明代广西共创建社学232所(一说241所),多数是在嘉靖、万历年间由地方官吏创建,西南地区的社学之盛可窥一斑。在西北,如成化五年(1469),都指挥佥事张廷辅:“以其郡人既庶且富,而不嗜学,或学矣而素无庙祀以礼先圣先师,人无从致诚”,乃亲出廪禄创灵州社学。在东北,辽东地区之设社学始于弘治十八年(1505),为辽东巡按杨滋首先在辽阳城中定辽中、左、右、前、后五卫及东宁卫,“各近卫建社学”一所;正德五年(1510),高越任辽东巡按,“兴社学,择民间子弟,每卫立教读以教之”。嘉靖七八年间(1528、1529),辽东巡抚樊珍在广宁城中,广宁卫、广宁中卫、广宁左卫、广宁右卫各立社学一所。
兴建书院是明朝在边疆民族区域推行教化的另一模式。明代各种官学在社会上占据了主导地位,书院因之衰落,弘治元年(1488)时依旧“无书院之制”。沉寂百余年后,正德年间,明代书院开始复兴,明代书院由衰至盛的历程,同时也是其日益官学化的历程。贵州文明书院,弘治间由提学副使毛科创建,“选聪俊幼生及各儒学生员之有志者二百余人,择五经教读六人分斋教海”,起到了良好的教化效果。“教化大行风俗丕变,人才为之倍出,人文为之宣朗,化左衽为衣冠,回边地为邹鲁,是有大功于名教也”。正德三年(1508),王阳明在贵州龙场驿建龙岗书院,主张有教无类,“士类感慕者云集听讲,居民环聚而观者如堵焉”。贵州巡抚阮文中《阳明书院碑记》也云:“始,贵阳人士未知学,先生与群弟子讲明良知之旨,听者勃勃感触,日革其浇漓之俗而还之淳,尔者衣冠楚楚与齐鲁竝,先生倡导之德不衰”。据新编《广西通志·教育志》载,明代广西各地建立的书院共有68所,其中修复前朝旧书院4所,明代创建64所。这些书院分布在南宁、桂林、梧州、柳州等地,进一步促进儒家文化在广西的传播和流布。在东北,书院创设也很普遍,如辽右书院,在锦州城,弘治六年(1493)巡按御史樊祉建。辽左书院,又称辽阳书院、正学书院,仍为樊祉所建, “拔士之秀者群于其中,令相观摩以成其德业”,于是“四方之士闻风向化者,思欲挟策鼓箧以窥其门墙而不可得,于是书院得人为最,而名独甲于全镇矣。”
与大设官学相联系,明朝还在边疆民族区域兴科举,科举及第后的荣耀更刺激和吸引着边地士人主动接受儒学教育,为国家输送人才的同时也能促进边疆地区的儒化进程。在广西,自洪武、永乐以来,由科名著当世者众。如庆远府,其民多尚武而鲜文,其俗自宋至元犹未改变,而明代建学立师,百余年过去,其民风士习日盛一日,“渐与中州等”,土民“由科贡以登显仕者,盖不绝于当世”。在两江,诸土酋子弟“向慕文风尤甚”,来试者中实有“聪敏能文可与中土颉颃者”。在云南,自洪武中已设学校教养生徒,至永乐六年(1408),“郡县诸生多有资质秀美通习经义者”,故每三年举行一次乡试。在贵州,自永乐时建省设学,经百五十年至嘉靖时期,已取得良好的教化效果,“文风十倍,礼义之化,骚骚与中原等”,故嘉靖十四年(1535)批准贵州单独开设乡试。在东北的儒生,以前赶赴山东布政司应试,后经生员徐潮等奏请,嘉靖十年(1531)改附顺天府。东北士子积极应试,如宁远虽为边地,然人才辈出,“驰声科目,后先相望”。
三、乡约与旌表:榜样的感召力
明代各类儒学教育对边疆民族地区儒学水平的提高、儒学人才的培养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边地族群众多,且官学、私学等各种教育机构有时难以企及,故施乡约、行旌表乃是更为直接的另一教化途径。通过榜样的感召、引导,致使天下归心,从而深化国家对边疆地区的有效治理。
乡约原指乡村、城坊的民众以美风俗、安里弥盗为宗旨自发订立的乡规民约,起着辅助官府治理百姓的作用。明代洪武年间在各地多建申明亭、旌善亭以为约所,每里推选一年高有德之“里老人”掌二亭事。顾炎武《日知录》云:“洪武中,天下邑里,皆里申明、旌善二亭,民有善恶,则书之,以示劝惩,凡户婚、田土、斗殴常事,里老于此剖决,”里老的职责,无论劝惩善恶,还是剖决民讼,均是教化乡民。
明代边疆民族区域各乡村普遍设有申明亭,“岁时朔望,遍历里社,申明乡约,诱劝归善,亦化民成俗之一端也”。正统三年(1438)五月,户部广西司主事张清言:“洪武间设立申明、旌善二亭,所以劝惩善恶也,近年有司视为文具,废弛不举,将何以示劝惩?广西平乐府知府唐复亦以为言行在礼部会议,宜行天下府州县修葺二亭,复置板榜于内,如有为善为恶之人,备写事迹,揭于亭内以励风俗。”上命有司行之。可见明太祖时期在西南边疆即已设申明、旌善二亭以劝善惩恶,至正统年间有废弛之象,故平乐知府唐复向朝廷请奏修葺二亭,复置板榜,以榜样的力量励清风俗。明世宗初期,广东提学副使魏校“心实切于教化”,他认为广东从化、新宁、恩平等处“往往为盗杀人劫财”一事,“未必尽是尔民之罪,亦由为民父母者养之无道,教之无术,礼义不闻,良心丧失”,故与尔民“立社定乡约”,并晓谕百姓,“汝四民如有能从教化、朴实尚义、好诗好礼、善处彝伦、能和乡里、笃教子孙、足为一乡敬信者”,由“里中老而有德者告于社学之师,访问得实,书于扬善簿内,以待本职查考,以礼褒劝”。可见里老的确对边地百姓的德行礼义起着向导、监管作用。
除乡约之外,旌表制度也是化导边疆风气的另一柔性武器。明洪武元年(1368)颁布诏令:“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卓异者,有司正官举名,监察御史、按察司体覈,转达上司,旌表门闾”。简而言之,旌奖制度有利于维护儒家伦理纲常及“忠孝节烈”式的人物,在边疆以三种形式展开:
第一,旌表名宦乡贤。明代为名宦乡贤建祠风气盛行,《大理府乡贤词记》所云“今天下郡邑学宫,皆祀乡贤”便是真实写照。已故户科给事中贺钦因“崛起边方,力崇正学”,因“其为学也,以身心为要;其诲人也,以忠孝为先,闾闾闻其教而与礼让之风,悍卒感其言而消离叛之志”之功绩,于正德十三年(1518)被选入辽阳乡贤祠。三边总戎杨一清和兵部尚书王琼,于明正德至嘉靖年间,总制延绥、宁夏、甘肃三镇军务,“雅性静重,所过秋毫无犯,与将士同甘共苦”,受到灵州士民的爱戴和敬仰,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修建“杨王二公祠”,俗称“二贤祠”;天启二年(1622),河道总督张九德在灵州修河筑堤、治理水患,灵州人士在“二贤祠”内又为张九德塑像,合称为“三贤祠”。《桂林名宦祠碑》则共录唐、宋时期的广西名宦三十余位,诸君子“或以忠义显,或以孝友称,或以政事名,或以武功奋;当大任而不疚,抗大义而不囘,临大节而不变。虽时异势殊,而根于正气之发者,盖无有不同也”,祠而祀之,“以风后进”,乃旌表名宦乡贤的意义所在。
第二,旌表忠义。边疆民族区域受旌表的忠义者比比皆是,如宁夏人杨忠,正德五年(1510),安化王寘鐇反,其党丁广将杀巡抚安惟学,“忠在侧,骂曰:‘贼狗敢犯上邪!’广怒,杀之,迄死骂益厉”;百户张钦不从逆,走至雷福堡,亦被杀,“皆赠官予荫,表忠、睿曰忠烈之门,钦曰忠节之门”。面对曹弼纠众寇川南、逼江津的紧迫,吴景临危不惧率典史张俊迎击,“贼强之跪,不屈,遂被杀,俊亦死。巡抚林俊上其事,诏赠景副使,赐祭葬,立祠江津,予世荫。”《滇志·艺文志》,大理有“二忠祠”,纪念明朝平定云南过程中被元宗室梁王所害的王伟、吴云两人;永昌有忠毅祠,祭祀平定云南麓川宣慰司思仁叛乱中为国殉职的万政,“公以武臣仗钺南征,一遇事变,即舍生割爱”,其一死“足以扶纲常、风天下,是大有功于民彝世教”,此乃旌表忠义的意义所在。
第三,旌表孝节。边疆民族区域因孝、节而被旌表者也枚不胜举。如《明史》卷297《孝义传二》载,杨通照、通杰,贵州铜仁人,母周氏有疾,兄弟争拜祷,求以身代,“阅三年,不入内室”,万历三十六年(1608),群苗流劫执其母,二人带伤追斗数十里,为贼所磔死,泰昌元年(1620),巡抚李枟、巡按史永安上其事,旌曰双孝之门;唐俨,广西全州诸生也,年十二时曾割臂疗父,其妻邓氏割胁肉疗俨母,嫡母殁二十年,而生母殁,俨“庐墓三年。嘉靖四年贡至京,有司奏旌其门。”云南临安府有三节祠,分别祭祀东旭、东钦父子的忠、孝,及东钦妻子卢氏的节烈,“妇以大死曰烈,子以父死曰孝,臣以君死曰忠。三者,天下之大节也”,“世变风移,虽贤者犹不免计利害、为身谋,而东氏父子夫妇各秉节守义于流离颠沛之际,甘死不悔,三纲赖之以定”,立祠“以风邦人,使夷俗一变,君子可以观政矣”,此乃旌表孝节的意义所在。
总之,明朝通过在边疆民族区域普设申明亭、旌善亭,旌表节孝、名宦乡贤等各种榜样的力量,扬善摒恶、“以风后进”,把边疆社会导入儒家文化与儒家礼治的轨道,有利于边疆民族对儒家大一统的认同。
四、明代边疆文教与边疆治理
明朝统治者深谙边疆秩序稳定对于国家安定的意义所在,为使边疆民族区域风移俗易、认同儒家大一统观念,明朝建国之初便确立在边疆民族区域实行“文德以化远人”的文教政策。采取多种文教举措,不遗余力地以“文化软实力”潜移默化地化导边民,不仅提高了边疆民族区域儒学水平,也基本臻至“文德治天下,教化兴太平”的良好局面,在边疆治理方面取得卓著成效。
第一,明朝在边疆民族区域大兴文教,使边疆的儒学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儒家大一统观念进一步加强。
明代边疆民族区域文教在元代基础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出现了“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的景象。明臣陈琏云:“皇明御字,—视同仁,当投戈讲艺之际,首兴学校,以敷治本,于是天下郡邑,皆有庙学……是故教化大行,絃诵日盛”。地方志记载:“国朝宏敷文教,丕式四海,虽穷荒僻壤,罔不立学宫祀先圣者,崇本业也”。国家在边疆民族区域大兴文教并开科取士,促进边疆民族区域儒学水平的提高的同时,也为国家培养大批具有较高儒学素养的士人。贵州地区自永乐十三年(1415)设布政司后,“所属府州卫偏设学校,作养人才”,百五十年过去,“文风十倍,礼义之化,骎骎与中原等”,礼部官吏也认为贵州“文教渐洽,人才日盛,科不乏人,近年被输苑台谏之选者,往往文章气节与中原江南才俊齐驱。”广西庆远府“建学立师后”,“其民风士习,日盛一日,渐与中州等。土之由科贡以登显仕者,盖不绝于当世”。岑瑛兴建思恩府学,取得“崇儒重道”、“群才辈出”的教化效果。贺钦在辽东治教四十年,“邑士之登科目、笃行谊者,多出其门”。《全辽志》卷4《宦业志》则载广宁中卫人李英“少从医闾先生游”,后为指挥使,一生“讲武恤士,以教化育才为急”。边疆民族区域人才辈出,为儒家大一统民族观念深入边疆民族心中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明朝在边疆民族区域大兴文教,对于柔服边民,使边民认同儒家大一统、归心于明朝统治起到积极作用。
明代官学以传授儒家经典为主,行孔子庙祀、传播儒家礼仪是其重要内容。正如明人所言:“惟我国家定制,两京皆立国学,府、州、卫邑亦皆立学,有学必有庙,虽穷荒绝塞,亦所不略”;或云我朝“学必有庙祀先圣先师,以报本也。”庙祀也是教化臣民的一个重要途径,祀事“明礼乐、彰法度,着好恶、平人心,和合敬同爱,而王道得矣”,故明朝诏天下行“孔子庙祀”,两畿十三省府学“皆然也”。刘成德《都司文庙新置雅乐记》记载辽阳都司学购置雅乐用于明伦堂祭仪之事,在边疆兴礼乐的作用更在于教化。雅乐之作,所以“化残暴之习,移浇漓之俗,达教化之远”,从而“暴民不作,夷狄率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而辽阳都司学诸士子在明伦堂行祭仪时,“余与守巡二道监视之,见其礼度修、声音正、性情舒,故曰声音者生于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之谓音安,以乐其政和而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充分肯定孔庙祭祀对于边疆民族大一统观念的积极效果。
又如毕节“地当蛮夷巢穴,肯綮之首要,狼子野心,乍臣乍叛,急之则变生,缓之则法弛”,可见明初对边疆民族区域统治并不成功。而当明朝置卫、筑城、建官并“建学立师,恢宏圣教”后,使“唐虞之仁而不能柔服,秦汉威力而不能克”的边疆民族区域,“至我朝终归一统”,“君臣父子大义终不能灭”。云南官学发展迅速,边疆民族生徒逐年增多。天启元年(1621),提学道副使樊枢良《请加额解疏》对此多有描述:“自(万历)四十八年三月职受事以来,迄今岁考,东西十六郡,将遍按籍计之,有一万二千余人,而新进者不与焉。询之郡邑,有司佥云:‘汉士攻苦下帷,夷人束发慕学’”。云南民族区域士子向学蔚然成风,说明各级儒学导民俗、兴教化的目标已基本达到。正如天启《滇志·学校志》“序”所云:“本朝列圣,喜意文教,庙学之盛,六十有余,士出其门者斌斌焉。”
地方官吏乃至硕儒名士,以声誉威望教化民众,对维护治安亦起到积极作用,谓之“教化兴太平”。据《都匀县志稿》载,都匀卫指挥陈原“尤重文事”,“建学缮城,振饥抚苗,民夷率服。”贺钦在家乡执教多年,深得众望。正德四年(1509)义州发生兵变,乡人请贺钦安抚百姓、晓谕叛众,叛兵感悟,终不伤城中“一人”。反映出贺钦在当地的崇高威望,而背后也映射出贺钦传授的儒家礼仪观念得到当地民众的高度认可。又如琼山人唐胄,嘉靖时为广西提学佥事,积极发展文教,“令土官及瑶、蛮悉遣子入学”,在当地威信很高:“木邦、孟养构兵,胄遣使宣谕,木邦遂献地”,后迁至广西左布政使,“官军讨古田贼,久无功,胄遣使抚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学者。’即解甲。”可见唐胄在广西的教化确实收到了止戈息兵的功效。
第三,明朝在边疆民族区域广施教化,使忠、义等儒家伦理道德深入渗透到边疆民族心中,在明朝危难之时,忠义之士挺身而出,践行儒家大一统观念。
在儒家文化影响下,忠、义等儒家伦理道德观念深深植根于边疆民族心中,并在危难之际充分体现出来。《明史》卷290《忠义传》对此有集中记载,天启元年(1621),四川永宁宣抚奢崇明叛明自立,地方官吏先后殉难者有数十位之多,如重庆知府章文炳、巴县知县段高选“皆抗节死”;四川知府文炳“骂贼亦被杀”;灌县左重,“率壮士追贼成都,力战马蹶,骂贼死”。地方官吏家人一起守城、一起赴义者也为数众多,兴文县知县张振德守城,“会大风雨,贼毁土城入”,振德一家十二人一起就义;长宁县主簿徐大礼守长宁,城亦陷,大礼曰:“吾不可负张公。”一家四人仰药死;云南剑川县人高选,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历声叱贼……骂不绝声,遂遇害。父汝元,母刘,侧室徐及一子一女,闻变,皆自尽。仆冒死觅主尸,亦被害”。
除了边疆地方官员“死难”外,当地“里居士大夫死节者”也颇多。如董尽伦,四川合州人,奢崇明反时已解职归田,贼率众薄城,尽伦偕知州翁登彦固守,屡挫贼锋,后遇伏,“遂战死”;李忠臣,贵州永宁人,“官松潘参政。家居,陷贼。募死士,密约总兵官杨愈懋,令以大兵薄城,己为内应。事泄,合门遇害;。高光,泸州人,“尝为应天通判。城陷,剃发为僧,与子在昆募壮士,杀贼百余。贼怒,追至大叶坝,光骂贼不屈,与家众十二人同死”。这些抗贼、慷慨就义的边疆士民,尤其是土生土长的边方士人,他们在黎民涂炭之际,为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大一统,不惜以死抗争,这何尝不是明朝在边疆民族区域大行教化的效果所致。
国家教化所及,边疆民族区域土官也诚心认同,以维护“华夷一家”为己任。据《新纂云南通志·土司传》载:云南临安府所设长官司的长官皆龙海基之裔,自宋至明,历五百余年,其长官“皆奉法效忠,而上登尤为杰出”。龙上登,即阿雅龙氏第26代土司,“好文雅”,于万历间袭土司职后,“始兴学校”,在边疆传播儒家文化。崇祯年间,阿迷州土司万氏劝邀上登反叛朝廷,上登严正拒绝道:“我本汉臣,数百年受国家厚恩,恨无尺寸功,何忍从逆,以遗万代骂名!”可见经过数百年“教化”,一些边疆土官已深持儒家忠君爱国观念,认同国家,可谓明朝文化软实力显著成效的典型案例。
总体看来,明代在边疆民族区域的文教推行较为成功,基本达到“治天下”、“兴太平”的预期治边效果。但无可讳言,这种“太平”并非覆盖全部边疆地区,各边疆地区的文教发展并不平衡。某地文教水平低,很大程度上也就意味着朝廷对此区域的治理差强人意。从整个边疆考量,西南边疆文教效果不如东北边疆。西南边疆民族众多,语言不通、心理抵制,乃至叛服不定、社会动荡,使得儒家文化推行不易。宣德元年(1426)九月,因“思恩、忻城累因蛮寇攻劫杀虏人民,生员亦被拘略,今忻城全无一人,思恩止有四人,县民稀少,多是猺獞,非但言语不通,不堪训诲,抑且不愿入学,徒存学官,无所施教,故“罢广西思恩、忻城二县儒学”。雷州府海康县,“洪、宣后,瑶倭二贼相继猖獗所在剽掠,儒生鹄面鸠形,以致学宫茂草,弟子员十仅一二”,故久废讲席,“百余年绝弦诵声”。可见西南边疆民族土人的受教程度令人堪忧。而土司子弟的入学积极性也不高,弘治十二年(1499)六月,“贵州土官渐被圣化百三十余年,污俗已变,但应袭子孙未知向学”。而辽东地区的文教基础好,明代时得到更大发展,不仅官学远远超过前代,而且私学和私人讲学之风也远胜以往。也反映辽东地区“煦濡浹深”“礼乐文物彬彬然”的景象。除了不同地区间文教水平差距大,即使同一边疆民族区域内也参差不齐。如辽东,城乡及贫富之间乃至不同阶层之间文化水平相差悬殊,城镇“士大夫家以礼义廉节自闲,彬彬然若邹鲁城郭之民”,至于一般“穷乡僻壤”之民则被认为语音“侏偶”、服尚有“左衽”之遗,不太讲究儒家伦理,“每征饮食,男女辄聚会无别坐”而“恬不知怪”。
因此,在肯定明朝边疆文教、边疆治理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其不尽如人意之处。导致某些边疆地区文教落后的缘由很复杂,譬如国家投入有限、地方官吏治教不力、边民桀骜难驯等,但我们更需要强调的是,明朝在边疆地区积极推行文教是以边疆治理为依归,明太祖多次阐明在边疆民族区域设学目的有二:第一,使边疆之民“诵诗书,习礼让,非但可以造就其才,他日亦可资用”;第二,使边疆之民“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可以变其土俗同于中国”,“而无悖乱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可见无论是造才为我所用,还是变夷为夏,其核心均是为了“安边”、“兴太平”,即维护边疆稳定、实现大一统。兴教是为安边服务,一旦有悖于此,其地儒学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如正统十三年(1448)十一月,明廷怀来卫、龙门卫等五处儒学,便是因为此五处儒学“俱临极边,武生父兄每岁出哨赴操、修城烧荒、采备薪草、接送外夷、蚤暮辛劳、不遑自给,故武生乏人供送,衣食艰难,至于有警又复选令操备,仅有数人在学,教官常闲,虚费廪禄。”正统十四年(1449)十一月,大同左右云川、玉林等八卫所共设儒学四所,也因为“地临极边,其军余选调差操之外,别无空闲人力”而被罢。
边地因武备需要导致官学屡屡被罢,足见明朝政府在边疆地区兴文教的深层目的是以边疆治理为依归、以维持边疆稳定为核心。大兴文教不过是其“安边”、“兴太平”的手段,而非终极目标。当然对国家整体安全战略布局而言,文教自然要为政治服务,但不得不说,这正是导致某些边疆地区文教落后的根本原因。
【注】文章原载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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