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芜湖市原三山区副区长吕东阳(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东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吕东阳在担任芜湖市原三山区住建委主任、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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