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

支气管哮喘、银屑病、

耐多药肺结核、糖尿病黄斑水肿、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等13种病种,

拟新纳入我市门诊特定病种目录!

通告截图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特定病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新办法拟明确全市执行

由省统一的门诊病种范围,

让我们来了解下详情!

扩大门特目录范围

据悉,新办法拟明确全市执行由省统一的门诊病种范围,同时我市原来不在省办法规定范围10种门特继续保障,确保参保人原有保障待遇不降低,并将省新增的13种门特纳入我市门特目录。

省新增的13种门特,包括支气管哮喘、银屑病、耐多药肺结核、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肺动脉高压、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C型尼曼匹克病、肢端肥大症、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新办法实施后,我市门特目录按照省办法规定新增和重新分类,将从目前的47个扩增至68个,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完善待遇保障机制

新办法拟明确门特继续执行不设起付线的规定,并根据病种特点合理设定每个病种的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其中7个精神类疾病、9个门诊专项,共16个病种继续按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

此外,新办法还明确了门特核准费用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规定参保人门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补充医疗保险、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门特实行备案管理,

减少办事流程

目前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时,需经机构初审,医疗机构定期将认定资料送社保中心审核。

新办法拟实行备案管理,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时,经门特核准机构专科医师确认符合相应的门特准入标准,以及该机构医保办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后,即可享受门特待遇。

拟通过云医保处方平台提高门特用药保障力度。参保人在其门特费用结算机构就诊时,可通过云医保处方共享服务平台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配药,实行直接结算

明确门特长处方政策。门特费用结算机构可根据病情需要,将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门特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到12周。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

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提交

(点击下图进入意见征集页面)

二、电子邮件

ybjydk@zhuhai.gov.cn,标题请注明“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信地址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408室,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扩大门特目录范围,

完善待遇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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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海发布 王帆

图/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田海

编辑/江传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