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河湾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尊敬的金河湾小区1#业主: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金河湾项目己具备办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现将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业主需准备备的资料

(一)回迁业主

1、回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3纸复印)

2、超面积部分补差款收据原件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

4、业主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社会销售购房业主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

4、业主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5、契税(银行卡刷卡形式交付,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程中交纳。)

请业主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城建金河湾售楼处(塔寺路118号)登记,后期将通知已登记业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的具体时间。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未在指定时间办理的业主请于21号楼登记结束后再行办理。

金河湾1#登记时间:2020.12.9-2020.12.25(正常工作日办理)

滕州东方圣典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