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河南省高速交警十支队)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河南省高速交警十支队按照总队统一部署开展周末夜查集中行动,晚上20点30分,在辖区沟赵收费站查处一起中午饮酒晚上驾车被检测出酒驾的违法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常识,通过持续的整治已逐渐深入人心的时候,却总有一些驾驶员不以为然,心存侥幸。11日晚,高速交警十支队在夜查中拦截到这辆白色哈佛SUV,在对驾驶员初步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驾驶员贾某确定地说没有喝酒,当酒精测试仪报警灯亮起的时候,贾某还在表示惊讶“我晚上没有喝酒啊,只是中午喝了点”。
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贾某下车进行进一步精密检测,最后结果为27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面对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贾某哑口无言,没想到中午饮酒之后到晚上体内还有这么高的酒精含量。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最后民警对驾驶员酒驾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批评教育,驾驶员也因此吸取了严重的教训,酒驾的处罚给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表示饮酒后坚决避免当天驾车。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要合理安排自己的出行计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后千万不能驾车,特别针对一些代谢比较慢的驾驶员,中午饮酒后当天不要驾车,晚上饮酒后第二天不要驾车,确保留足充分的代谢时间,才能保证驾车出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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