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因为“修例风波”引发多起暴力事件,一些“港独”分子煽动民众发动游行示威活动,对香港的法治造成巨大冲击。之后国家出台香港国安法,香港的秩序才得以逐渐恢复,香港警方也加大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12月2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黄之锋、周庭、林朗彦涉嫌煽动、组织及参与包围警察总部案进行宣判。
黄之锋涉嫌违反国家条例规定
黄之锋是之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长期参与乱港活动,在去年6月份有大批示威者在综合大楼集合,用杂物堵塞道路致使交通拥堵,现场有接近400名示威者聚集,围堵警察总部,致使当天多个警察部门无法工作,最终还出现了人员受伤的情况。在当天的示威活动中,黄之锋扮演“领头羊”的角色,煽动示威者包围警署总部。
在2019年8月30日,黄之锋与周庭被香港警方逮捕,在之后黄之锋被保释后想要离开香港,香港警方在接获相关情报之后,把黄之锋从香港国际机场带走。据了解,在国安法还未生效之前黄之锋就已经退出“香港众志”组织,该组织随即也宣布解散,但是解散之后黄之锋还是依旧在社交媒体上大放阙词,煽动民众的情绪,还联合外部势力企图对内地施压。
黄之锋等人被判刑
经过法院审判,黄之锋等人涉嫌煽动包围警署一案作出判决,判处黄之锋有期徒刑13.5个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而周庭两项罪成,被判处10个月。三人听到宣判结果之后只有周庭提出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但是遭到法院的拒绝。周庭听到判决结果之后当场落泪,据了解,这也是黄之锋第四次入狱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反法律规定,破坏香港稳定势必要付出相应的代价。黄之锋本来打算参选香港特区第六届区议会,但是在2019年10月黄之锋接收到该议会选区选举主任的通知,表示其没有该选区参选资格,对于选举主任的这个决议香港政府也表示支持。
黄之锋多年以来一直鼓吹“港独”主张,不肯承认香港是中国一部分这个既定事实,在去年的“修例风波”中与外部势力联合,破坏香港和平,是对“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的挑战,自然不会得到民众支持。国安法重振香港的法治权威,香港秩序正在逐步稳定,黄之锋等乱港分子也终于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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