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具体情况如下

01

被执行人:李小东,男,1986年7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回水乡西林村3社13号,现住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荆竹中路199号2栋100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0921198607051734。

执行标的额:罚金200000元、继续追缴涉案财务返还集资参与人。

执行依据:(2017)川1502执3110号。

执行案号:(2018)川1502执3110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悬赏金奖励: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02

被执行人:胡邱林,曾用名胡凯,男,1986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桂华镇漆家桥村4社1号附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0902198608128693。

执行标的额:罚金50000元、继续追缴涉案财务返还集资参与人。

执行依据:(2017)川1502刑初462号。

执行案号:(2018)川1502执3111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03

被执行人:王建国,男,1971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蓬溪县凤鸣镇铜宝山村5组6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0921197102133879。

执行标的额:罚金200000元、退赔受害人600000元。

执行依据:(2018)川1502刑初402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925、1638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04

被执行人:雷军,男,1969年6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随县小林镇八角楼村九组,现住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苑小区57号楼5单元40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29001196906094972。

执行标的额:罚金270000元(已执行9808元)。

执行依据:(2020)川15刑终51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1550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05

被执行人:彭国旗,男,汉族,1964年12月8日出生,户籍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天府堂街371号附33号,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上坝街1组1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01196412088452。

执行标的额:罚金400000元(已执行10052元)。

执行依据:(2018)川1502刑初142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1640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06

被执行人:陈咏梅,女,1977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挑水巷39号,现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天池居委会220号10幢1单元2楼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01197709200665。

执行标的额:罚金50000元、违法所得300000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97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1894、2245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07

被执行人:王西印,男,1976年1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王畈村5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13023197601195735。

执行标的额:罚金200000元(已执行3705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112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2258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08

被执行人:李清山,男,1967年8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息县孙庙乡周围孜村李前组022-1,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丰和丽园小区2号楼40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13021196708170450。

执行标的额:罚金500000元。

执行依据:(2017)川1502刑初615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043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09

被执行人:鲁志高,男,1979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城隍镇八棵杨村1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22228197912101090。

执行标的额:罚金750000元(已执行8033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238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165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0

被执行人:黄仕国,男,1982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忠县洋渡场19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1222198208021393。

执行标的额:罚金320000元(已执行39405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346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395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1

被执行人:杜清明,男,1972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底蓬镇白家村栗山组45号,现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西段13号37栋1单元9楼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29197210262759。

执行标的额:罚金120000元(已执行9434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233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405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2

被执行人:牟朝森,男,1963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老翁镇盐丼村2组3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0196307061671。

执行标的额:罚金100000元(已执行2108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233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406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3

被执行人:赖成秋,女,1965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西段10号1幢3单元25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01196506270327。

执行标的额:罚金120000元、退赔受害人680900元。

执行依据:(2020)川1502刑初142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899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4

被执行人:熊仕林,男,1963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三河街12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01196302141638。

执行标的额:罚金100000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624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655 号 。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5

被执行人:罗萍,男,1963年6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路61号1单元22号,现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川煤小区6栋1单元2楼,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01196306060659。

执行标的额:罚金1000000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690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669号 。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6

被执行人:高立德,男,1989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临港新天地6栋11楼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30329198903110019。

执行标的额:罚金50000元、违法所得100000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687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631、3632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7

被执行人:沈鹏,男,1990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磐石市黑石镇呼兰村小珠奇屯,公民身份证号码:220284199005155432。

执行标的额:没收财产120000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567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634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8

被执行人:阮永红,男,1980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底蓬镇邵湾村楼房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29198010021736。

执行标的额:罚金100000元、违法所得65640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刑终371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636、3640号 。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19

被执行人:崔文平,男,1974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大留镇大李村菜园街6胡同2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132828197408176556。

执行标的额:罚金100000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刑初567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633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20

被执行人:后应家,男,1974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淮河镇王家湾村三组,公民身份证号码:429001197401014978。

执行标的额:罚金100000元、违法所得40000元。

执行依据:(2018)川1502刑初668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3976、3977号。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21

被执行人:蒋宣均,男,1978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筠连县武德乡鱼池村4组2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2197802102319。

执行标的额:120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13)筠连民初字第628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27执恢192号。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831-7682802 联系人:叶晋甫

22

被执行人:杨迪云,男,1989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希望大道1号楼2单元3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0504198912310319。

执行标的额:1780944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民终20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9)川1527执304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杨迪云名下的川EB2T28思威牌小型汽车的具体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扣押,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该车拍卖成交价款的10%给付悬赏金,悬赏金最高不超过20000元。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8308121499、0831-7351282

联系人:王法官

23

被执行人:王衍银,男, 1972年4月1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10922197204155215,住四川省射洪县太乙镇千樟坝村8组38号。

执行标的额:150000元及利息、延迟履行金;案件受理费2482元及保全费1795元。

执行依据:(2017)川1521民初280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21执恢334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王衍银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 0831-8767537

联系人:吴法官

24

被执行人:李超全,男,1979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高县月江镇石桥村6组3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1197910298172。

执行标的额:468693.5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民初3238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恢1385号。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李超全、胡正军、杨波名下的相关财产,经本院查证属实并依法执行到位后,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2163532 13688280122

联系人:杨法官

25

被执行人:胡正军,男,1987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和平十组4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32127198708210917。

执行标的额:468693.5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民初3238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恢1385号。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李超全、胡正军、杨波名下的相关财产,经本院查证属实并依法执行到位后,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2163532 13688280122

联系人:杨法官

26

被执行人:杨波,男,1981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叙州区柏溪镇高梨村5组77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27198107087958。

执行标的额:468693.5元。

执行依据:(2019)川1502民初3238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恢1385号。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李超全、胡正军、杨波名下的相关财产,经本院查证属实并依法执行到位后,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2163532 13688280122

联系人:杨法官

27

被执行人:舒春淘,男,汉族,1987年4月23日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43号附10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1502198704230013。

执行标的额:133038.51元、迟延履行金。

执行依据:(2017)川1502民初500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7)川1502执4327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575870

联系人:李法官

28

被执行人:钱才熊,男,汉族,1963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23栋1单元11楼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30502196312120233。

执行标的额:22154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依据:(2014)翠屏民初字第793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恢1346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钱才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的,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联系人:邓法官

举报联系电话:0831-3575886 13688280811

29

被执行人:万忠,男,汉族,1970年10月23日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80号4幢608号。身份证号码:512501197010231623。

执行标的额:263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

执行依据:(2015)翠屏民初字第90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8)川1502执恢185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575870

联系人:李法官

30

被执行人:陈光恒,1963年03月17日出生,户籍地: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大塘村3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4196303174017。

执行标的额:199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17)川1528民初2417、2416号。

执行案号:(2018)川1528执7、8号。

悬赏条件:1、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陈光恒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举报电话:0831-8820235、8821116、19961516628

联系人:王法官、詹警官

31

被执行人:刘祖超,1968年10月23日出生,户籍地: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龙山村3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4196810231215。

执行标的额:650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12)宜民终字第89号。

执行案号:(2012)兴执字第161号。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刘祖刚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举报电话:0831-8820235、8821116、19961516628

联系人:王法官、詹警官

32

被执行人:赵林,1977年8月12日出生,户籍地:兴文县古宋镇人民村7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4197708121217。

执行标的额:650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12)宜民终字第89号。

执行案号:(2012)兴执字第161号。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刘祖刚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31-8820235、8821116、19961516628

联系人:王法官、詹警官

33

被执行人:翟华建,1995年4月28日出生,户籍地:江苏省兴化市下圩镇镇一村翟家七组, 公民身份证号码:321281199504282917。

执行标的额:40820元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依据:(2020)川1528民初824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28执721号。

悬赏条件:1.提供被执行人翟华建名下苏M99H46翼虎牌小汽车、苏MHP769江淮牌小汽车的下落,使本院找到(实际控制)车辆的,支付赏金2000元。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31-8820235、8821116,19908108447

联系人:邓法官、黄警官

34

被执行人:黄鑫,1986年01月01日出生,户籍地: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回龙村八组5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1528198601011030。

执行标的额:367200元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依据:(2018)川1528民初1257号 。

执行案号:(2018)川1528执915号。

悬赏条件:1、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黄鑫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2、提供被执行人黄鑫名下车牌为川QHX137的宝马牌汽车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实际控制)该车辆的,支付赏金2000元。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31-8820235、8821116、19961516628

联系人:王法官、詹警官

35

被执行人:邓文明,男,1977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筠连县丰乐乡帅龙村(原孔雀乡帅家村)5组1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2197701243817。

执行标的额:30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0)川1527民初108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27执814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5983122238、0831-7684506

联系人:杨法官

36

被执行人:张艺书,男,1966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慈善路12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01196612240674

执行标的额:1100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13)川1527民初100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6)川1527执395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5983122238、0831-7684506

联系人:杨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