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还记得「素媛案」吗?

电影《素媛》中的犯罪原型赵斗顺,已在 12 月 12 号上午刑满释放,重新回到当年的案发地居住。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 12 年,赵斗顺如今已经 68 岁。

但一切罪恶,并没有随着时间过去……

2008 年 12 月 11 日上午,8 岁的小学生娜英像往常一样去学校上课。

在途径京畿道鞍山市檀园区附近的时候,娜英遇到了行为举止有点奇怪的赵斗顺。

赵斗顺把娜英拖到附近教堂的厕所里实施了性侵、殴打。

之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赵斗顺用拖把清理了现场,为了清洗掉留下的精液,他用高压水枪往女孩的下体灌入大量自来水,还把树枝和其他坚硬物体捅进女孩的下体。

娜英被发现的时候血肉模糊,内脏严重破裂,大小肠坏死,80% 的生殖器和肛门永久破损……

手术几乎把肠子全部切除,阴道在有外伤的情况下被粪便感染,造成子宫受损。

在之后的日子里,她只能靠人工肛门和排泄袋艰难地生活,而且极有可能终身失去生育能力。

但在抓捕到赵斗顺之后,他却一口咬定自己喝醉了酒,什么都不记得。

哪怕时至今日,赵斗顺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依据刑法规定,法院最后判了他 12 年。

这在韩国引起轩然大波,60 万民众出离愤怒,先后进行了 6000 余次的请愿活动要求不要释放赵斗顺。

可依然徒劳无功。

在这期间,赵斗顺坚称自己被冤枉了,只是喝醉了酒什么都不记得。

在案件一审前,赵斗顺还从容不迫写了一份多达 300 页的手写请愿书,并表示:如果找到了我性侵的证据,可以将我阉割。

赵斗顺从 18 岁时候开始犯案,在素媛案发生之前,他已经有过 17 次前科。

审讯,对他来说已是家常便饭。

在整个过程中,赵斗顺的态度不慌不忙,可见其心理素质。

他甚至还说,就算自己在里面吃 15 年、20 年的牢饭,就算出来已经 70 岁,也会在里面好好运动。

「你以为我在这里待多久,总有一天我会出去的。」

赤裸裸的威胁,令人胆战心惊。

而他,也竟然真的这么做了。

就在前两天,赵斗顺的狱友透露说:赵斗顺在狱中一直坚持锻炼,虽然已经 68 岁了,但是体能跟 3、40 岁的年轻人差不多,他一个小时就能做上百个俯卧撑。而且他也曾多次表现出过度的性欲,说监控摄像头的电波声就能让他感到兴奋。

这 12 年间他不仅丝毫没有反悔,而且在法务部的测试后表明,赵斗顺出狱之后再犯的可能性高达 76%。

对此,赵斗顺却说自己在狱中锻炼身体,是为了出狱之后自己的人身安全。

而且在他的请愿书结尾处曾多次写道:「最后拜托您了,恳切地希望您一定要让我和受害者见面。」

这怎能不令人害怕?

那个 12 年前的受害女孩,如今也不过 20 岁而已。

她考上了大学,已经是一名医学生。

就在她开始重新拥抱人生之际,却被告知赵斗顺这个恶魔要重新回到人间。

这些年,娜英一家人但凡搬家,赵斗顺的妻子就会跟着他们搬,两家距离不过百来米,简直阴魂不散。

并且她还多次申明自己的丈夫赵斗顺是个好人。

就在上个月,她还向别的地区提交了迁入申明,也就是说,他们又要搬家了。

可以说,赵斗顺所到之处,人心惶惶。

哪怕在他出狱之后会被 24 小时监护,且带有电子脚铐,活动范围也有所受限,但只要他存在,就难以免除人们心里的恐惧。

因为赵斗顺,当时的韩国总理李明博出面道歉并修改了法律,将 15 年有期徒刑上限调至 30 年;

并于 2012 年通过了《性侵儿童惯犯化学阉割法》,且废止了以儿童、青少年为犯罪对象的性犯罪的公诉时期。

然而这些都是在判决赵斗顺之后修改的,所以并不能延长赵斗顺的刑期。

那个被侵害的女孩被他毁了一生,但是他付出的代价仅仅只是 12 年的自由而已。

赵斗顺并没有被判死刑或是终生监禁,这在韩国引起了众怒。

在他出狱之后,还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监督他。

在监督他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对他人身安全的一种保护?

不少韩国网友更是激进地表示:「要去家门口堵他」、「我开车去撞死他」、「法律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自己动手」。

实际情况呢?

赵斗顺在 24 小时监控之下,旁人要接触到他是极其困难的。

据他说,出狱之后想回安山市去开家咖啡店。

他是重新获得自由了,甚至还能堂而皇之回到当初案发的地方。

可被害者一家呢?

就算现在娜英已经成年了,但是但凡她看到关于性侵的新闻,还是会晕倒。

母亲身体不好,靠着救济金度日,娜英几次大手术的钱,都是民众捐款来的。

这些年他们搬过家,但都被赵斗顺的妻子跟着。

明明是被害人,却反而过着东躲西藏、胆战心惊的日子。

究竟是凭什么?

法律,保护的难道不应该是弱者?

像赵斗顺这样的人,真的还有放出来的必要?

不只是素媛一案,在这起案件发生之前,他曾在 1983 年性侵过一位 19 岁的少女,被判刑 3 年;

出狱之后变本加厉,在 1995 年又伤害致死了一位男性,仅仅只判了两年!

理由跟素媛案如出一辙,因为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

一句喝醉了,一条人命就只被判了两年。

可笑吗?

这样的人早该就被终身监禁,韩国的监狱改造没有让他产生丝毫悔意,谁知道会不会还有下一个「素媛」的出现。

法律留有的漏洞,早该修正,而不是让这些漏洞,成为赵斗顺这种变态的免死金牌。

写到这里,想到了中国版素媛案。

这件事情就发生在今年的 8 月 29 日晚上。

那天晚上,4 岁的女孩被附近的流浪汉刘某带走至一工地处,期间他对妍妍用极其暴力的手段实施了性侵。

妍妍家里人找了一夜,寻找无果。

第二天早上孩子被刘某包着一条毛巾送了回来。

当时孩子的身上全是伤,内裤上都是血。

意识到不对劲的家人赶紧把妍妍送往医院,但是已经错过了最佳缝合期,孩子眼看快要休克,医院不敢接手,只能再送往省里的医院。

送往省医院后,妍妍直接被推进了 ICU,诊断结果出来,触目惊心:

背部挫伤、臀部挫伤、双下肢挫伤、面部挫伤、处女膜新进裂伤,3 点至 9 点处撕裂,深达基底部,并且有会阴撕裂。

总共 3 处二级重伤、1 处九级伤残、2 处十级伤残。

不仅是性侵,妍妍还极有可能遭受到了性虐待。

据当时孩子的父亲说,妍妍所有的器官都被破坏了,临近肾衰竭,而且血液里都是细菌。

因为无法正常排泄,医院只能给孩子做了一个改造粪便排泄口的手术。

就是这样一个遭受了一晚非人折磨的孩子,在出院之后依旧高烧不退、呕吐不止,可她还安慰自己的奶奶,告诉奶奶:奶奶不要哭。

她只是一个四岁的孩子,尚且年幼且懂事。

而那个给妍妍带来伤害的始作俑者,却一直在装疯卖傻。

是的没错,在经过警方调查之后,发现伤害妍妍的不是别人,正是把她送回来的刘某。

刘某,54 岁,未婚。

是孩子的邻居,靠拾荒为生的一个流浪汉

他只有一个养母,养母靠着捡垃圾把他养大,但他却时常打骂自己的养母。

作为邻居,妍妍一家对这个疯疯癫癫的流浪汉其实颇为客气。

妍妍出事那天,刘某因为帮着妍妍的爷爷一起捆扎了废品,妍妍爷爷还给了他 100 块报酬,同时留了刘某在家吃饭喝酒。

平日里,他也会跟着爷爷妍妍去工地上干点小活,好歹能拿点工钱糊口。

谁能料到平日里对他多番关照,他却能反过来伤害自家的孩子?

任何人都无法想象,在妍妍被带走的那个晚上,她究竟承受了怎样的折磨。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刘某最终被判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

这样的结局,真的大快人心。

看到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我庆幸在中国有死刑。

而不是像赵斗顺那样,一而再再而三犯了又关,关了又犯,却没有起到任何震慑作用。

像这样的人,根本死不足惜。

其实每次看到性侵幼女的事件我都觉得特别痛心。

据调查,近年来性侵犯成年人犯罪占比已达 32.7%;

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熟人作案高达 60% 至 91%。

生而为人,人权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但我认为「赵斗顺们」,不配拥有人权。

在有些人高呼罪犯也有人权的时候,可曾回过头看看那些被伤害的「素媛们」?

她们又做错了什么,本该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但却因为这样一个畜生,此生都要被蒙上阴影。

在无数个夜晚,只要闭上眼后,梦魇就会如期而至。

在我们不知道的各个角落里,在我们看不到的许多地方,还有无数的,像素媛、像妍妍这样的孩子正在遭受迫害,或是,她们的身边正存在这样的隐患。

电影《素媛》里有一个镜头让我非常揪心。

在事情发生之后,媒体一窝蜂地跑到医院里想要第一时间去采访素媛。

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素媛的父母阻挡着记者,父亲抱着素媛躲避记者们的追捕,素媛回过头绝望地看着。

之后她问爸爸:爸爸,是我做错什么了吗?

这一幕,真的太揪心了。

素媛是受害者,所有像素媛一样受害的孩子们,不应该承受这些想要窥探、想要曝光的目光。

她们是应该被保护起来的。

她们什么都没有做错。

该被曝光面目的,是赵斗顺们!

我希望,像这样的事情,能够少一点,再少一点。

最好不要让素媛的悲剧再次发生。

同时,该让赵斗顺们得到他们应该有的惩罚。

这个案件,值得被我们所有人一直铭记于心,而不是随着这个恶魔出狱渐渐被时间冲淡。

赵斗顺虽然成了韩国重点监护对象,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被韩国民众看在眼皮子底下。

但是,我们身边的「赵斗顺们」,还依旧躲藏在黑暗中。

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不要让他们再受到更多的伤害了!

至于赵斗顺们,人间不应该是你们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