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刻警惕“涉黄”沉渣泛起
绝不容许辖区有“涉黄”现象存在
2020年12月8日
玉山县公安局冰溪派出所
组织对辖区娱乐场所开展治安清查行动中
发现县城有家KTV
存在营利性陪侍违法行为
迅速调查后
依法对其作出了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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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陪客人唱唱歌跳跳舞、喝酒什么的,我犯了什么法?为什么要跟你去派出所?”2020年12月8日晚,冰溪派出所对县城某KTV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在三楼包厢里,数名男女或搂在一起窃窃私语,或亲密唱歌喝酒。经询问,他们之间,男女互不熟悉,所有女性均为营利性陪侍女。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将KTV的负责人王某,陪侍女管理人员毛某和王某某,以及5名陪侍女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我们实行分组管理,根据‘公主’的容貌、性格、取悦客人的手段等等,分为两个档次,价位不同。”在公安机关,“妈咪”(陪侍女组织管理者)如实供述了自己组织陪侍女为顾客提供营利性陪侍活动的违法事实。
“我们本来是想打点‘擦边球’的,没想到刚‘搞’起来不久就被你们查到了……”KTV负责人如是说。
经查明,被查处的某KTV因为生意不旺,就动了歪脑筋,组织了两个有偿陪侍组,具体由毛某和王某某负责管理,人员基本上是外地人,系毛某和王某某通过“人脉”去贵州、湖南等地招揽而来,要“出台”,必须向KTV购买台票。
案发当天晚上,有男性顾客到某KTV唱歌消费,“妈咪”毛某和王某某等带领“公主们”(陪侍女)前来推销营利性陪侍服务,男顾客各自挑选了一名自己中意的“公主”,然后就开始了他们的违法活动。
目前,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某KTV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整改通知书》,对KTV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分别处以了行政罚款2万元的处罚。
普法时刻
什么叫“营利性陪侍”?"营利性陪侍"主要是指通过对"情感"、"旅游"等进行"陪护"和"陪伴"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在中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市民朋友如果发现娱乐服务场所存在有偿陪侍及其他涉黄赌违法犯罪行为的,请拨打110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资讯来源:玉山公安
▍图文编辑:上饶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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