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铁的纪律护航换届风气,以好的风气选出好的干部”。2021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基层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影响群众对基层政治生态的感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我们将以铁的纪律护航换届风气,以好的风气选出好的干部,确保换届选举全过程风清气正。
为推进我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现收集整理违反换届纪律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希望基层广大党员和群众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案例一:微信红包贿选
2017年2月6日,天台县洪畴镇福丁村微信群“快乐创业下丁之家”发放红包100元,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进行拉票。2月6日,天台县公安局对戴某作出行政拘留7天处罚,并处以500元罚款,洪畴镇党委取消戴某的村委会主任自荐人资格。
案例二:干扰会场
2017年1月,乐清市翁垟街道海屿社区新河村召开群众代表测评推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会议时,该村预备党员翁某某因对村级事务不满,在会场上吵闹,并辱骂殴打村干部,乐清市公安局对翁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翁垟街道党工委取消翁某某预备党员资格。
案例三:诬告陷害
2017年2月20日,龙泉市兰巨乡下沙桥村依法选出曾甲为村委会主任,村民曾乙对其当选不满,捏造曾甲在竞选中以财物贿赂黄某等12户选民共计17500元的虚假消息,并匿名向龙泉市纪委举报,妄图推翻选举结果,2月11日,龙泉市公安局给予曾乙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曾乙主动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和忏悔。
案例四:拒领选票
2017年1月,景宁县沙湾镇道化村在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黄甲在得知自己不是书记预备人选后,伙同另一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黄乙拒绝领取选票,导致选举无法顺利进行,根据两人的行为及后续悔改表现,沙湾镇党委给予黄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案例五:跟踪拍摄
2017年2月9日,云和县安溪彝族乡下村村徐某为竞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将具有定位功能的GPS定位器安装在潜在竞选人洪某桥车的排气管上,跟踪并拍摄洪某在村社区换届选举前的参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洪某发现后于3月14日向云和县公安局报警,3月20日,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3天。
案例六:送香烟
2017年1月下旬,青田县祯阜乡王村村党员王某某,为谋求连任村党总支部委员,托人送给同村党员叶某硬壳中华香烟一条,请求其在换届选举中给予支持帮助。3月23日,青田县祯阜乡党委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在村党员大会上做深刻检讨,并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祯阜乡党校支部接受3个月的教育整转。2017年3月22日上午缙云县东渡镇石松村孙某某,在村党支部换届推荐会前乡部分参会党员各发了一支利群香烟希望他们给予支持推荐。3月29日,东渡镇党委给予孙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七:送钱送物
2017年3月上旬,松阳县斋坛乡花田盆村党员唐某某、郑某某在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期间,向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分送现金、香烟、青春宝礼盒等进行拉票,获取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得票居前。3月22日,松阳县斋坛乡党委决定取消2人的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并给予唐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郑某某留党察看2年处分。
案例八:打招呼拉票
2017年3月17日,遂昌县黄沙腰镇上定村郑某在党支部候选人推荐过程中,通过打电话、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3月26日,黄沙腰镇党委给予郑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其上定村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资格。
案例九:抱团拉票助选
2017年3月下旬,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青林村党员何某某、张某某、潘某某等人私下活动,谋划相互拉票以“另选他人”的方式竞选村党支部委员,村党员蓝某某为潘某某向2名党员进行拉票。4月7日,岩泉街道党工委宣布他们当选无效,给予何某某留党察看2年处分,给予金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潘某某、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蓝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坚决态度。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让纪律“红线”深入人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换届不正之风“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纪律严明,换届全过程风清气正。
来源:广南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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