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父债子还”,这不近期,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引发热议,结果似乎不太合理?
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化名)“替父还债”55万元。但未具备偿还能力,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八年前,陈蔓的亲生父亲因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被判处死刑。在此之前,陈蔓父亲将房子卖给买主王某,而王某交了55元购房款后,房子却没能过户,因此这笔债务就落到了陈蔓的头上。
目前,网友对此事持两种看法。
第一:法院没错,这个判决合情合理合法。买主花了55万买房,这可能是他全家一辈子的积蓄,买家就不可怜吗?
第二:女孩才9岁,14岁之前不用承担任何刑事和民事责任。她是有责任替父还债,但不是现在,这对小女孩以后的人生是一种毁灭。
实际上,这笔债务涉及一个财产继承的问题。首先,这个房子属于其父母的共同财产,但在陈蔓父亲杀害妻子的那一刻,就丧失了继承权。那么,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那这个房子则由陈蔓一人继承。值得注意的是,在她的继承份额中,包括父母亲双份遗产份额。一旦选择继承父亲那份,陈蔓就有义务替父偿还债务。
但如今,陈蔓年纪还小,尚不清楚财产继承权的问题,而姥爷表示想让孩子继承这套房,以后能有个着落。从这方面来看,法院判决也是合理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对于一个9岁的孩子限制高消费,这的确欠妥。
图为 孩子外公的发文
总而言之,还与不还,该怎么还,还多少,这都需与财产继承联系起来去判断。
对此,你们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
(本文由锐眼资讯原创,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的观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