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陈蔓(化名)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无法还钱,陈蔓成了“老赖”,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领着低保金的陈蔓,对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
女方家庭:赔了女方和女方母亲两条性命,还赔了女方母亲55万的房子,卖房款一分钱没收到,还要还买方55万。财产性命都失去了,后代还要欠债。
男方家庭:儿子坐牢,白得55万房款,不用还钱,不用抚养小女孩。
买方:花55万买68万房子,占着房子获利30万,还可以找小女孩要买房款55万。
法院同时判令陈蔓归还陈东的卖房所得55万元,理由是陈衍椒、熊亮一(爷爷奶奶)已放弃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陈蔓应在陈东遗产范围内返还。法理不外乎人情。建议判决还是应多点人情味,考虑下实际情况。还债首先得有还的能力,9岁又不能工作,拿什么来还?再说限制消费,9岁女孩没有经济收入,还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可能高消费,这样限制无实际意义。即使要“限高”,也应该限制他的监护人。
2月14日,一名认证为“9岁老赖案”女孩外公的账号在网络上发声,讲述了女孩背负55万债务并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大致经过:女孩父亲杀害孩子母亲及外婆后,被判处死刑,此前他转卖房产未成功,买主要求其父亲偿还55万房款,女童背负的债务由此而来。女童外公在文末称:我为孩子着想,这套房子应该让孩子继承,将来生活上能有个着落……
对此,大家怎么看?如此判决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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