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五馆一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目前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已获定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定州市五馆一中心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现就定州市五馆一中心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统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具体详细文件下载及报名请登录网站。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定州市五馆一中心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授权主体:定州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定州市总司屯村东北,苏东坡大街东侧,安喜街(原北新街)西侧,学院路北侧,科研路南侧。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两部分。其中新建项目包括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档案馆、青少年宫、体育中心(体育场、冰雪运动馆、全民健身中心)等,总建筑面积约16.58万平方米;存量项目包括现博物馆、现文化馆、现图书馆。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216473.60万元,其中新建项目建设投资172439.59万元,存量项目投资32000.00万元(资产评估价),建设期利息12034.01万元。

项目投融资结构: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2%,其中社会资本方出资85%,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5%。项目资本金外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合法方式融资筹集。

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新建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存量项目运营期18年。

质量要求: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运营维护按照PPP项目合同相关约定考核绩效。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主体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作为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按无效处理。

(4)未按国办发〔2015〕42号第(十三)条要求剥离政府性债务、并承诺不再承担融资平台职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定州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不得作为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5)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财务状况

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存在其他潜在不良状态(如重大未决诉讼等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企业,须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以及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

3、企业信誉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日止)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定州市政府采购市场。

4、资质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技术力量

申请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声明和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须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贷款意向函或授信文件,且可用额度合计应不低于18亿元。

7、业绩能力

申请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今(以提供的PPP项目合同的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的落款日期为准),曾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至少参与过一个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的PPP项目,须提供PPP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资格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四家。

(3)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责任和出资比例(任何一方不得为0%),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第3.1~3.3条要求;联合体组成应满足第3.4~3.5条要求,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共同承担施工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第3.6~3.7条要求即可。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资格预审中提出申请,否则,所有相关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

(6)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3、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经重新资格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1、凡有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01212日至20201218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ei.gov.cn/hbjyzx/)网上系统,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操作手册、操作演示视频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含答疑或相关说明)下载事宜。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未能从网上系统完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省级交易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311-66635062。

2、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自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不收取工本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

2、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申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来源:定州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