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长汀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 “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两高三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党组书记、院长曾健彬指出,“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要结合“三以”警示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内涵,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觉悟,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规范廉洁的司法行为、高效便民的服务举措、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真正将“三个规定”落实到位。

一要严格执行法院内部过问案件的规定,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规定,落实我院《案件督办工作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院庭长要主动履职,加强办案监督,切实提升审判质量。

二要正确处理案件办理中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的接触,按规定进行接待交流案情。

三要管好管住亲属子女,营造良好家风,正当交往朋友,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维护好法院干警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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