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公安局西郊派出所民警接到我辖区西铝职工李某报警称,其开展日常巡逻时在厂区草丛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求救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只全身羽毛呈灰褐色,体长约30公分,疑似老鹰的野生动物,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为避免二次受伤,民警采取保护措施将受伤的鸟装进纸箱中,并迅速联系森林公安进行进一步救治。据森林公安民警辨认,救治的鸟为雀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每个人都应该用实际行动保护好野生动物,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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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陇西圈子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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