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桦甸市胜利街
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和停车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决定,在胜利街新增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使用手持电话、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违反规定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处罚。
一、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如下:
1.胜利街—金城桦府地下车库门前;
2.胜利街—联通公司后院道南;
3.胜利街—联通公司后院道北。
二、机动车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标明准许停放的车辆类型、方向和时间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12月15日
关于对“国Ⅲ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舒兰市)的通告
按照《吉林省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环发〔2019〕3号)和《吉林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市环发〔2019〕87号)的工作要求,切实减少柴油货车污染排放量,促进我市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坚决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决定对“国Ⅲ柴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车辆。本通告所指“国Ⅲ柴油货车”是指国家机动车环保名录中规定的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的货车(包括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或未列入国家机动车环保名录的柴油发动机货车、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中轻型载货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务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二、禁止通行时间和路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舒兰大街、人民大路、舒南路、舒北路等城区主要街路禁止“国Ⅲ柴油货车”通行。对违反本通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通行的“国Ⅲ柴油货车”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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