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张军车祸医药费纠纷二审判决书:事情还要回溯到2017年8月,张军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被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处于典型的植物人状态。高昂的治疗费用让张军的妻子李丽感到束手无策,她还有一双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就选择了放弃,这个时候张军的哥哥张强主动站了出来,垫付了45万元医疗费给弟弟治病。之后张军获赔140万,张强希望李丽能够将垫付的医疗费还给他,却遭到了拒绝。
李丽表示,在自己已经明确放弃治疗的情况下,张强基于兄弟情义支付医疗费应该自行承担后果。张强一气之下将张军和李丽告上了宿迁市某法院,一审胜诉。李丽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张军去世,李丽表示张强不是出自善举,而是别有用心,是为了获取大额赔偿。二审法院仍然认可了张军的善举,判李丽返还相关费用。
李丽是基于现实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照顾一个植物人,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这样的话她无法好好地抚养孩子,也无法获得好的生活质量,张军也只是继续躺在床上,能够恢复健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存在人财两空的风险。如果只衡量利益不考虑感情等因素,放弃这种选择,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很理性的。
张强是站在手足情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的,弟弟的生命就只有一次,哪怕只有一线生机,也要尽全力去抢救,哪怕最后的结果不是很好,尽力了才不会留下遗憾,在思考和亲人的生命有关的问题时,怎么能够绝对理性,不掺杂一丝情感呢?
我们总是说,生命是无价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和生命相提并论。但有的时候,在金钱面前,生命的重量或许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在医院这种人性试炼场尤其如此。人世间的种种悲欢离合,在医院里每天都在上演,天堂触手可及,地狱也近在咫尺,生命和人性在医院内变得透明且脆弱。
湘雅医院有过这样一个案例:一4个月大的男婴因为反复咳嗽发烧入院治疗,医院诊断了病因,家属拒绝完善检测,随后父母将孩子丢在了医院擅自离开。医生拨打了他们的电话,告诉他们丢孩子属于犯罪后,家属才回到病房。在医生反复交代治疗必要性后,他们仍然执意要出院。结果没过几天,那对夫妻又再次把孩子丢在了急诊室,玩起了消失。
孩子病情危重无人缴费,但医护人员还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开始了抢救,但抢救无效,孩子死亡。其父母表示,对此他们并不知情,医护人员没有联系他们,但实际上医院一共向孩子的家属发送了25条短信,之前还打了很多次电话但一直打不通。在还欠医院3万多治疗费的前提下,孩子的家属索要30万赔偿。其奶奶在医院门口大哭:“怎么就把孩子给弄死了?你们要坐牢!要偿命!”医院问要不要尸检,家属当场拒绝。
通常情况下,以恶意来揣测为人父母者是不应该的,天底下多数父母都是疼爱自己孩子的,但也有一些例外。这个事件中,婴儿家属若是真的那么关心孩子,在孩子生病期间为什么不一直陪伴在孩子左右呢?弄丢一次可以说他们粗心不是故意的,丢两次难道还是粗心吗?或许他们是打的是如意算盘:医院治好了,孩子健康了,可以继续养,治不好孩子没有了,还能讹一笔钱,反正自己是不亏的。
医院就像是一面照妖镜,进来之后,人性会变得赤裸裸的,看似道貌岸然的君子也不过是披着羊皮的狼,有的看起来不好惹的狠毒角色,却对家人有着百般柔情。或许生命和人本就是如此,千奇百怪,不一而足。对于我们个体来说,能做的就只有保存内心深处的善良,不要为了金钱放弃亲情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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