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启动联动机制疏导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将主城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以下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45元/立方米。
通知称,因上游供气价格上涨,达到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按照《关于建立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报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此次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通知鼓励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给予终端用户优惠,并深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保证持续稳定供气。市辖其他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具体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石家庄日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