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萧山一姑娘发帖咨询拆迁过渡费和分房的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姑娘从钱江世纪城嫁到义蓬,娘家和婆家都拆迁了。如今婆家即将分房,村里要她退还迁户口前在娘家村里领取的拆迁过渡费,否则就不能分房。
姑娘说,问题是娘家村里并没要求她退还。
「难道我娘家村里不要这个钱,我还要上赶着送这个钱吗?」姑娘表示,即便娘家村里愿意接收退款,义蓬也只能给她婚后的过渡费,这等于损失了婚前10多万的过渡费。
姑娘对此很疑惑,想听听大家的说法。
原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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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婆家村里表示
须退还娘家的过渡费才能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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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在娘家拆迁时没分房,村里也已开具证明。在迁户口后,停掉了娘家的过渡费,所以不存在两头拿补贴的行为。
「我结婚前的过渡费跟他们有什么关系!」现在,婆家村里一直要求退还婚前过渡费,让她无法理解。
有部分网友的观点和姑娘类似,觉得婆家村里要求退还婚前过渡费的做法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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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catcool:义蓬这边就是瞎扯淡,两个拆迁发生事实不是同一时间段。
网友@小黄鸡:去找镇里吧,肯定是有人曲解了文件精神。
网友@猫和树:娘家房子有没有分过,如果分到了那义蓬这边是不能拿了的。但是如果没分过,就去娘家街道里这一张没分房子的证明,那就可以在婆家分房子了。
网友@啊丫丫:婆家村里程序冗杂,多此一举。
不过大多数网友认为,姑娘婆家村里的做法没有问题。
大家反复提到,过渡费和分房等措施是一体的,拆迁补助只能享受一次。如果姑娘要在婆家分房,确实要退还在娘家领取的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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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明人不放暗屁:过渡费不分婚前婚后,房子分了就没得拿,房子没分就继续拿,你现在要在夫家这边得房子,拿夫家这边的过渡费,也就意味着你是刚经历拆迁,娘家之前拿的过渡费那就是非法的,否则就是重复领取过渡费,我这么理解的。
网友@匿名:楼主确确实实拿了11年宁围的拆迁补助了,那可以理解为享受过补助了,你要想拿义蓬的拆迁房,当然得退还这笔款。就这么说吧,你想在夫家拿到安置房,你必须要把以前的补助都退回来,政府没有问题。因为你户口迁出,所以你弟弟得了实惠,你也拿了11年拆迁补助。至于宁围这笔钱不收,是因为人家安置工作完成了,你在夫家能不能拿到房子人家不关心。
网友@库库大侦探:过渡费是要退的呀,结婚前谁拿问谁退,你把自己拿的那部分退回去,而且你们村也不会拿的,都是还给国家的。
网友@苹果先生:挺清楚的事啊,拆迁不管是过渡费还是房子还是乱七八糟的补贴,都是打包一体的,一个人最多享受一份,就是你要去义蓬享受,那你就得把钱江世纪城的所有拿到的都退掉,不管你去义蓬能拿到多少。要退的村里不收,就投诉到街道或者12345喽,这种不太可能会有这么大的漏洞可以钻的。
网友@原来是小孙:按照政策你弟弟是独生子女了,那你还想着拿娘家的过渡费?没这么好的事吧,薅政府羊毛有点过分了。
网友@匿名:如果你娘家是2010年家里拆迁的,2015年出嫁户口迁出,那么要退还所有安置费。等于你的安置费和安置房没有,你弟弟能多出70个平方,2015年夫家拆迁你才能享受夫家的政策、分房、分安置费,中间5年不能享受娘家安置费的,一个户口只能享受一次。
网友@7℃水:不是说你那边停掉了这边就能拿的,一个人一生只享受一次补贴,这是国家规定,那边拿过了,就算后面停掉了也没办法的,显示就是你已经享受过补贴了,不能继续做到系统里面给你享受补贴,一定要之前全部退回,才能变成没有享受过补贴,这边重新开始享受。
评论区还有一些网友经历过同样的问题。因为结婚迁户口,为了在婆家分房,都退还了原本享受的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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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甜甜的珍珠奶茶:我是娘家直接扣掉的。
网友@娇妹:我从北干迁去城厢,两边都是拆迁的情况下,我婚后从北干拿的那几年安置费,如果准备迁去城厢的话,安置费都要退给北干的,很狗的就是,这几年的费用,城厢不补的!当时气死!
网友@lili_哩哩哩哩:应该是让你去娘家村里街道里填写一张未享受安置政策的一张纸,我是结婚后的安置费退了,然后在河庄这边拿的。
网友@韭菜盒子:肯定只能一边,退另一边。我刚拿到房子,就是这样的。
网友@仓促:有的,之前有个前进的跟你情况一样的,她就是娘家过渡费全退,到义蓬享受,也是有个弟弟。
各地拆迁安置政策或有不同
具体情况建议向当地拆迁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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