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网站上获悉,中原银行南阳分行今年一年内因两次违规被南阳银保监分局分别作出罚款30万和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中原银行南阳分行被行政处罚40万元

12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宛银保监罚决字〔2020〕12号)。

这份公开表显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因在发放防疫专项贷款过程中存在贷款三查不严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行为,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六条、第九条、第三十条,《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第四条,《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 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南阳银保监分局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中原银行南阳分行被行政罚款30万元

2020年5月9日,南阳银保监分局发布“宛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因未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导致形成案件,被行政处罚30万元。

河南银保监局南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宛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显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未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导致形成案件,依据《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被南阳银保监分局行政罚款30万元。

来源:法治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