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农业农村部

就介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效

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举行发布会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在发布会上表示

“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

沿江10省(市)共核定

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

告别“水上漂”生活的渔民

退捕上岸后如何谋求新生?

目前

仙桃市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集中攻坚方案出炉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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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转岗就业

有序引导转产就业,对有转产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就业指导、1次职业培训和3次职业介绍,退捕渔民较多的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招聘活动,通过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企业吸纳、扶贫车间等拓宽就业渠道。

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和专业以捕鱼为生计的退捕渔民,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按规定通过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设置的护渔员协助巡护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0 2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人社部门逐一摸清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做到不落一船、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为精准培训提供数据支撑。根据退捕渔民培训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优化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

积极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渔业技能相关培训,确保每位有意愿的退捕渔民都掌握一门就业技能。

退捕渔民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范围,大力引导、支持退捕渔民参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工代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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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社保政策

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享受补贴。专业渔民个人缴费补贴总金额参照我市2020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确定。专业渔民个人缴费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每年个人缴费补贴金额标准为个人缴费补贴总金额除以个人缴费补贴年限;兼业渔民个人缴费补贴年限不少于10年,每人每年个人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个人缴费补贴总金额不高于专业渔民个人缴费补贴总金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低于退捕渔民每年个人缴费补贴标准的,应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金额,满足退捕渔民等参保群体缴费需求。缴费补贴实行“按年补贴,先缴后补”。

退捕渔民当年个人缴费低于当年补贴标准的,按个人实际缴费金额给予补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实际享受补贴年限不足规定的补贴年限的,剩余年限个人缴费补贴一次性发放给本人。退捕渔民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缴费补贴总金额一次性发放给本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未参保退捕渔民,个人缴费补贴总金额一次性计入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对于已将个人缴费补贴一次性发放给退捕渔民或已记入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做好政策衔接,保障好退捕渔民权益。补贴所需资金由本地统筹中央及省级禁捕退捕一次性补助结余资金、过渡期补助及相关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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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动态帮扶

开展退捕渔民全面摸排,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数据比对等方式,与退捕渔民取得联系,了解其就业失业状态、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和培训情况等,主动发放安置保障服务清单和政策明白纸。

对退捕渔民加强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权益维护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多措并举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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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

人社部门内部建立就业、培训、养老保险、信息等相关业务领域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责推动工作。

做好信息管理。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将退捕渔民就业失业状态、参加养老保险和培训情况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加强跟踪服务,在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就业失业状态变动情况和提供服务落实政策情况,做到应登尽登、不落一人。

编辑/罗婉婷 责编/邓一凡 终审/易赶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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