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

合法权益和停车场秩序

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

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

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

近日

经贺兰县交警、自然资源部门核准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

海吉星物流园内停车场

虹桥路颐居苑鑫银大厦门前停车场

收费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宁夏海吉星物流园内停车场(总规划图中肉站台1#、2#、仓储区3#-7#东侧,共计车位200个)收费标准:中小型汽车白天4小时以内每辆每次2元,4小时以上每辆每次3元,夜间20时到次日早8时每辆每次5元。跨时段停放,其中夜间时段停放2小时内的收取3元,2小时以上按夜间时段计次收费,停放超12小时以上的累加两个时段收费,昼夜停放最高收费8元。执行任务的军警、救护、救灾、抢险、殡仪、邮递、环卫维修用车不收费,其他车辆半小时之内免收费,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及事项详见附件。

二、虹桥路颐居苑鑫银大厦门前停车场(虹桥北街东侧鑫银大厦门前,共计16个)收费标准:中小型汽车白天4小时以内每辆每次2元,4小时以上每辆每次3元,夜间20时到次日早8时每辆每次5元。跨时段停放,其中夜间时段停放2小时内的收取3元,2小时以上按夜间时段计次收费,停放超12小时以上的累加两个时段收费,昼夜停放最高收费8元。执行任务的军警、救护、救灾、抢险、殡仪、邮递、环卫维修用车不收费,其他车辆半小时之内免收费,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及事项详见附件。

三、海吉星物流园内停车场收费标准,虹桥路颐居苑鑫银大厦门前停车场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3日起执行。

来源:贺兰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丁晓冉

责编:丁晓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