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审判资源、推进便民诉讼,12月16日上午,琅琊镇举行黄岛法院琅琊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琅琊巡回法庭揭牌仪式,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尤志春同志,西海岸新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徐春亮同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培增同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德海同志,琅琊镇党委书记高德绪同志,琅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守晟同志,和区法院行政庭、董家口法庭干警及琅琊镇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了仪式。

仪式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德海同志主持,尤志春副庭长与徐春亮副书记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琅琊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揭牌,丁培增副院长与高德绪书记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琅琊巡回法庭”揭牌,由徐春亮副书记和尤志春副庭长分别讲话。

徐春亮副书记代表黄岛区委、区政府,对区法院“琅琊巡回法庭与环境资源巡回法庭”顺利成立并揭牌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区法院尤其是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的同志们提出了几点要求。

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法院审判工作置于保护环境工作大局之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为全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第二,要建立健全多元环境保护机制,在外部加强与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良性互动,推进多元治理。做好执法和司法程序衔接,推进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打造全覆盖、同参与的多元环境治理格局,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

第三,要积极推行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要在琅琊生态区域内严格落实一站式配套改革,区域内的案件要实现就地接案、就地办案、就地执行、就地宣传,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环保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四,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技能。推进法庭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具有能创新、勇担当的法律人才,维护一方水土,守护一方正义。

琅琊镇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植物资源、旅游资源,对环境保护的需求日益迫切。成立专门巡回法庭,能够对涉及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下一步,琅琊镇将以此为契机,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原则,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等地区,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力争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服务乡村振兴建设,进一步夯实琅琊镇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