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省教育厅接连发布多项通知!涉及全市所有学校,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将进行暗访......
01济宁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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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牢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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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无烟学校,对于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无烟学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无烟学校建设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
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建设成效
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为无烟学校建设提供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等专业技术支持,帮助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吸烟者主动戒烟,并提供相应的戒烟服务,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无烟校园氛围。
各地教育部门要将无烟学校建设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标。
学校要按照无烟学校建设指南,强化控烟措施,加强各项保障,将履行控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评价体系,将学生吸烟行为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做实做细。
三、强化宣传教育,维护无烟环境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利用世界无烟日、儿童节、教师节、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各种活动、讲座、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对无烟学校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广大教职工、学生以及家长积极支持无烟学校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学校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班会、党团活动、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控烟知识宣传和普及,促进师生养成健康无烟生活方式,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环境。
四、加强监督评估,巩固建设成果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对本区域内学校开展无烟环境建设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适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相关结果。
要用好评估分析结果,对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对做得好的要总结经验并推广。学校要注重日常巡查和自我管理,加强对吸烟现象的管控,持续强化无烟学校建设成果。
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级指导检查、第三方暗访评估等,并及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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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学校建设具体如何推进?
一、学校范围
本通知所称学校,包括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普通高等学校。
二、无烟学校基本要求
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无烟草赞助。
三、无烟学校建设流程
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规定。
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
启动无烟学校建设并告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开展自我评估,达标后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验收评估,并持续巩固提升无烟学校建设成效。
02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家访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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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布《家访八条》的通知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家访八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家访八条》),对教师家访提出约束性要求,每名学生两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实地家访,每学期班主任要用电话或网络主动与每名学生的家长沟通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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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
每名学生两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入户家访
《家访八条》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校要建立“校长带头、中层示范、班主任为主体、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
推动非班主任教师对所联系学生和所任教学科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明确家访工作的周期和次数,实现每名学生两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入户家访。
要根据学生个体情况,明确家访目的,精心设计家访内容。通过任课教师及班级学生,广泛收集学生在校情况,包括课堂表现、完成作业情况、参与活动、学业成绩、同学相处等日常表现。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家访策略。根据家长的工作和居住状况,提前与家长商定家访时间。
记者联系到城区太白路一公立小学教师,该教师表示,有部分学生确实需要教师进行家访与家长面对面交流,这也是促进家校合作的一种高效方式。
“之前也用电话或网络与学生家长沟通,这种方式虽然很方便,但由于不是面对面沟通,会出现理解错误而产生误会的情况。”该老师告诉记者,之前并没有文件对家访作明确规定,会出现家长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现在有了《家访八条》,家长们知道这是省教育厅发出的通知,会更加配合。
同时,《家访八条》中明确规定,将家访工作纳入教师工资量管理,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对不按要求开展或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通报。鼓励各地将教师家访作为公务出差给予条件保障等,确保家访能够有效落实,不做表面工作。
教师家访不得收受财物和推销教辅
家访时教师要给予学生发展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特别是对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勤俭节约、体育锻炼、劳动教育等方面进行引导,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等,要列入重点家访对象,每学期至少入户家访一次。
必要时,应邀请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家访。此外,家访人员要及时整理家访记录,用多种形式对家访效果持续追踪;对于学生身心疾病、家庭收入、父母婚恋等相关隐私须严格保护,不得在任何场合随意议论学生家庭隐私;还要守好廉政底线,不得向家长推荐、推销教辅材料或其他收费服务,不得收受或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的吃请。
去年,济宁曾开展过全员大家访活动,该活动进展顺利,正向效果显著。然而,记者在去年跟踪全员大家访时发现,有部分家庭条件或人员构成特殊的家庭对此较为敏感,就算接受了家访也会担心隐私泄露的问题。此次《家访八条》对此有了明确规定,市民在接受家访时可以放心。
03教育部发布最新校园安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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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要达到100%
教育部近日在“关于配备专职学校安全保卫人员的建议”答复中明确,为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到2021年底前,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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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答复表示,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为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2015年,教育部、公安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明确规定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对学校安保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除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外,每所学校应当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地方人民政.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校园安全保卫服务交由专门保安服务公司提供”。
2019年9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19〕27号),明确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
到2021年底前,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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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规划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公安部积极推动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规划,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校园安防体系建设。修订《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学校人防建设标准。
同时,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加强学校安保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济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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