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有关电价调整的通知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国网福州供电公司: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6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电价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要会同当地电网企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次降价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福建省电网输配电价表

点击可看大图

福州市各县级电网销售电价表

点击可看大图

后台回复“煮鞭大人我爱你”,

我们一起七遛八遛!

商务合作

来源 :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