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全国法院第七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自治区法院系统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通报表扬,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管理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三个集体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装备处网络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周敏、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管理处副处长敖雷、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信息中心负责人布仁巴雅尔三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事迹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成立于2003年,具体负责指导全区法院的信息化工作和高院机关信息化具体工作。先后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高院机关“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

2019年初,信息技术处对内蒙古法院近年来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现状调研和评估诊断,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蒙古智慧法院顶层设计规划(2019-2023)》。《规划》呈报最高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后,2019年6月19日得到正式批复。

二、坚持需求导向,加快推进全区智慧法院建设

一是强化智慧审判。在全区法院以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抓手,实现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网上合议、电子送达;通过人工智能辅助,法官办案实现类案推送、法条指引;通过应用OCR技术,实现制式法律文书一键生成;通过语音智能识别系统,自动生成开庭笔录、合议笔录;通过智慧法庭系统,实现庭审直播、电子签章及证据同步展示,通过信息化智能辅助办案,为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减负30%左右,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二是强化智慧管理。2019年,自治区高院自主定制研发了“内蒙古法院人案事大数据分析平台”,为全区各级法院院领导、庭长日常审判管理、掌握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及时准确了解业务庭及法官的办案质效提供了大数据技术支撑。2020年年初,高院作为这款定制软件第一著作权人的申请已获国家版权局批准。

三、建成大数据平台,着力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自治区高院于2019年12月启动内蒙古法院大数据平台建设,切实解决原有系统长期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形成支持微服务框架的大数据基础平台。2020年10月初,大数据平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启动试运行,已将全区法院审判系统、执行系统、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庭审直播、电子送达、涉诉信访、人事管理等17个系统的数据进行汇聚,实现多维度多层级同屏可视化展示,数据治理初见成效。

四、疫情期间技术保障有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凸显

为保障网上诉讼系统正常运转,利用春节假期,信息技术处联合立案庭组织开展“全区法院网上立案和网上调解大演练”,确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工作人员操作熟练,当事人能够顺利参与诉讼活动。为提高网上立案审检通过率,配合立案庭以线上直播的方式为4000余名律师和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系统培训。2019年9月底,全区三级法院同步建成的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及智慧法庭、在线调解等服务平台,在这次突如其来的疫情中有了用武之地,为诉讼服务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宅”在家中,通过指尖诉讼,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据统计,今年2月至3月,在疫情防控最紧张期间,全区法院网上立案1808件,网上开庭910场,网上调解民商事案件4896件。防控疫情期间,在智慧法院的强力支持下,全区法院的诉讼活动没有受到较大影响,发挥了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作用。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管理科事迹材料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管理科成立于2014年9月,主要负责本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及软件开发;负责全院干警信息技术基础培训、考核工作;协助保密部门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和设备的安全与维护更新、保障视频会议及远程开庭、数据统计汇报等多项工作。通辽市中院信息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目标,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一、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

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信息化建设的保障工作,使用制度保障信息系统的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通辽市中院信息科研究制定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的规定》、《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并不断更新。对使用外部存储设备、访问法院专网及互联网、使用科技法庭、处理涉密内容、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等多项行为设立了管理制度。层层防守,让制度成为信息化发展的一道保护屏障。

二、软件开发助力智慧法院

根据院内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工作需要,信息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行研发了通辽中院涉诉信访平台、通信管理系统、通辽中院导航平台、智慧党建平台等多个办公办案小软件。2020年上半年进行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案件类案数据库及通辽市民事、刑事、执行案件类案数据库的策划与开发工作。自治区行政案件类案数据库通过多种方式筛取了区内近6年行政案件数据,同时关联类案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信息、裁判指引信息等。

三、信息化建设

通辽市中院信息科坚持科技兴院、信息化强院,注重运用科技化手段加强和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打造智慧法院。

1、硬件部分。院内办公网络使用万兆主干网,到达桌面为千兆水平,高效网速助力办案办公。全院监控系统为数字监控,采用1080P高清摄像头,共设立130余个监控点位,且增设重点监控点,达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同时增设门禁系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法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搭建的数字化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办公系统,大大节约了办公资源,提高了审委会的工作质效,展示了数字化法院的巨大优越性。审判法庭全部为高清数字化科技法庭,院内设立两个视频会议室及执行指挥中心,为院领导安装桌面视频会议系统,均可实现远程视频会议、异地开庭、三方开庭、远程提审及互联网庭审直播等多项功能。在疫情期间,使用华宇云庭及新视云云上法庭两个互联网庭审直播系统进行审理案件约140余次,降低风险、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2、软件部分。目前,全市法院共部署各类办公办案系统50余款,包括高院统一部署和根据辖区实际自行建设的。法官可以通过办案系统、法官助手、司法辅助、涉诉信访软件提请为日常办案提供帮助,通过领导过问软件,记录案件办理中相关领导对案件的具体批示和意见,保证案件在有效监督下开展。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干警业绩档案、审判质效评估对日常工作进行量化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3、网络安全。院内防火墙、漏洞扫描等安全设备及杀毒软件于2020年5月进行了增设和升级改造,目前可对全市两级法院网安情况进行管理监控,并多次对两级法院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加固网络安全防线。

4、运维培训。小至修改文档排版,大至铺设全院线路,信息科日常运维工作琐碎且多样,需多次保障远程视频会议,检查维修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电子办公设备,并协助其他部门完成技术性活动,保障全院正常流转。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事迹材料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铁路法院管辖范围点多、线长、司法服务覆盖不足的实际,中院党组决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在两级法院推行跨域审判“+”模式,由中院审管办全面负责推进跨域审判相关工作。跨域审判“+”模式运行后,得到了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院的高度重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张述元副院长和自治区高院杨宗仁院长分别作出予以总结推广的重要批示;今年“两会”周强院长的工作报告中,以图表的形式介绍了跨域审判“+”模式,最高院信息中心许建峰主任在两会直播访谈系列节目中,专门就跨域审判“+”模式进行了介绍,并播放了专题演示片。

一、融合应用信息化手段,助推为民服务提档升级

充分挖掘和推进各项诉讼平台的应用,以跨域立案延伸到审判、执行全流程,实现了跨域立案、在线送达、网上应诉与答辩、跨域举证、质证、网上庭前会议、跨域调解、跨域庭审、跨域提讯、网上阅卷、跨域执行与协同执行等诉讼功能,全方面提高了司法服务能力和审判质效。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178件,跨域庭审97次,跨域调解94件,跨域送达357次,其他跨域司法服务800余次,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50余万元;减少群众出行约468人次,节约群众时间约6122小时;减少干警公务出行约46.15万公里。不但为当事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和方便,也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质效,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托跨域审判“+”远程办理优势,积极引导辖区群众进行在线开展诉讼活动,刑事、民事、执行等审判活动均未受到影响,办公、办案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做到了办案不打烊、服务不间断,将疫情对案件审理的影响降到最低。上半年,两级法院结案率74.6%,位于全区前列。跨域举办了“预防新冠肺炎知识讲座”,横跨呼和浩特、包头、通辽、海拉尔4地约3300多公里,累计收听人数达400余人;为医院、消防、铁路等开展跨域普法宣讲,覆盖浙江、北京等4省7市,听讲人员达千余人,效果明显。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为推进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跨域审判“+”模式《工作流程 (试行)》、《应用技术规范》、《庭审规范》、《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以及《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管理规定》、《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规范,使信息化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职能,提升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水平,两级五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率达到100%,同步推进立案回填、全案回填、制式文书、文书智能编写等模块应用,提高了审判效率;大力推广类案检索应用,明确强制检索的案件类型。同时,加大对跨域审判各项制度落实、电子卷宗应用、类案检索、“两个一站式”等情况考核力度,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平台、软件应用,助力审判执行和便民服务,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三、不断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拓展信息化手段应用范围

为进一步扩大跨域审判“+”模式等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司法服务模式的应用范围,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掌握、运用新型诉讼服务方式,使跨域审判“+”模式得到广泛认可和应用。为落实周强院长的重要批示精神,筹备召开跨域审判“+”模式现场会,展示跨域审判“+”模式阶段性成果,重点介绍了跨域审判“+”模式的流程、制度规范、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为基础,积极引入新媒体方式,打造原创动漫人物,搭建司法公众传播平台。目前,共刊发稿件400余篇,尤其是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点击量高达317792次。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装备处网络管理科周敏事迹材料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装备处网络管理科周敏同志政治意识强,思想上进,坚持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的学习,“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运用信息化方法做好法院的后勤保障工作。

2018年按照最高院要求在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不断地调试改进系统模块功能推行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实现审判全流程无纸质卷宗流转,雇佣专业的扫描团队及时扫描、归档,为全院所有入额法官配备了宽屏显示器;实现与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呼和浩特第四监狱、内蒙古女子监狱远程开庭,节约了法官时间;升级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十五个法庭为智慧法庭,并为所有法庭配备语音识别设备,方便当事人开庭时实时查看笔录,也使书记员的工作由记笔录变为改笔录,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为解决送达难,特与中国邮政合作开通 E送达平台,法官只需通过系统点击,即可把邮寄文书信息传输到该平台,由中国邮政派驻的工作人员完成剩余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放置司法智能机器人“呼和”,诉状智能生成一体机、执行风险查控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因疫情原因,采用互联网开庭十余次,保障来自广西、宁夏、自治区内其他法院与呼和浩特地区监狱远程开庭五十余次。

日常维护是保障所有系统、终端正常使用的重中之重,也是提高干警工作效率的保障。周敏同志和她管理的运维团队,对院内出现所有网络故障都能及时恢复解决,得到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她每日都提前半小时来单位检查诉讼服务大厅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开发了一款用于监控各运行应用系统的软件,对显示异常的系统及时处理;每日对机房进行巡检,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为了让干警能熟练运用办公办案系统,每年组织多次培训,根据工作实际深入相关部门进行一对一培训;为解决网速慢、不稳定、线难找的问题,提出了网络机房模块化改造及弱电更换的意见已被采纳,并于2020年内完成。所有信息化工作的进行都是围绕网络安全开展,周敏同志为网络安全工作献计献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等保测评及网络安全规划。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管理处副处长敖雷事迹材料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管理处敖雷从参加工作以来,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无论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他都干一行爱一行,一心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各项工作想在前、干在前,切实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的工作业绩、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被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以及呼伦贝尔市中院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推进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做出了贡献。

今年疫情期间,敖雷第一时间联系各厂商为中院免费试用互联网法庭,与立案一庭共同普及推广“中国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等电子诉讼服务,做到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同时积极主动与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看守所、监狱等政法机关联系,与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对接,解决刑事案件被告人无法提押到庭参加庭审的问题,保证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在自治区高院及呼伦贝尔市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两级法院共建设互联网法庭22间(中院6间,基层法院16间),线上审理各类案件共计2741件。率先在全区法院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试点工作,并率先开展跨域立案工作,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率先在全区法院建设“闪电查控中心”,汇集呼伦贝尔市公安户籍车辆、电信用户、税务缴纳、公积金、工商注册等数据信息,提升执行工作“查人找物”的效率和能力,为两级法院执行信息化工作提供重要数据支撑。为保障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工作顺利进行,编写重大案件庭审技术保障方案,指导基层法院对刑事审判庭数字法庭进行语音转写、信号传输等技术改造。参与起草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建设一期项目》法院系统建设方案及《呼伦贝尔市数字政法三年规划》(2021-2023)法院系统建设规划,论文《共启法律数据时代,共筑司法公信体系》在自治区智慧法院论坛获奖。

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信息中心负责人布仁巴雅尔事迹材料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信息中心负责人布仁巴雅尔参加工作十三年来,不忘初心,扎实工作,精益求精,特别是担任信息科负责人以来,敢于创新实践,把信息化建设与司法为民深入融合,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效果,先后多次被评为兴安盟法院信息化先进个人,2017年、2018年荣获兴安盟法院系统三等功荣誉,2019年荣获兴安盟优秀共产党员。

一、立足全盟,统筹规划兴安盟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

他将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把现代化的技术运用到了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兴安盟法院系统的工作效率与司法能力,在全区法院系统创新研发兴安盟法院系统审判流程短信推送平台,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了解自身案件进展情况。2016年,在全国率先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实现远程视频开庭,让现代化科技法庭走进林区、牧区和田间地头。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利用先进的语音识别系统融合庭审工作,把法官与书记员从繁重的笔录和文案工作中解放出来。并在全国政法系统中,率先实现与监狱系统的远程提审,并实现监狱减刑假释案件的网上流转,大大加快了减刑假释案件的流转速度。实现全部科技法庭庭审均在互联网上直播,使兴安盟法院系统庭审直播常态化。2019年兴安盟中院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庭审直播三百万场认证和优秀庭审直播法院奖。2019年在全区率先使用“执行天眼”系统和移动执行APP,实现首例跨域立案工作,助力执行攻坚工作。在全区2019年第三届检法信息化融合发展创新大会上,主导研发的“判后答疑”系统,获得“2019年度智慧法检信息化(智慧法院)最佳创新驱动实践奖”。2020年疫情期间,为解决人民群众诉讼不便,率先在全区法院首推互联网开庭,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最高法院公众号第一时间予以报道。

二、严格自律、政治思想过硬

在政治上,该同志政治敏感性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注重理论学习,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把握新体系、领会新思想、明确新要求,执行各项工作部署态度鲜明、行动坚决。在工作上,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做到为人清白、干事清廉、头脑清醒。在生活上,为人谦让、待人真诚,尊敬领导、服从组织,与同事之间相处和谐融洽,在院里具有较好口碑。

三、勤学苦练、服务审判

该同志坚持将学习作为思想观念更新、思维能力提升和心智模式改善、业务能力增长的重要手段,坚持不懈抓好学习,通过向老同志主动请教、向兄弟单位广泛借鉴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好思路、好经验、好方法,并坚持在实践中检验,在检验中推广。

来源:政治部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