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是安全最大的“敌人”
只要有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风险都会增加
但如果是N种
那危险的可不是一点点
无牌+无证+未佩戴头盔+酒驾
2020年11月23日19时许,赵某某驾驶宁E号牌小型轿车(出租车)沿中卫市中宁县裕民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枸杞东苑小区南门前路段处左转弯掉头时,与同向行驶的由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中卫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2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当事人张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出事路段未带安全头盔且未确保行车安全,其违法行为在此起事故中过错作用较大;当事人赵某某驾驶机动车掉头时,未确保行车安全,其违法行为在此起事故中过错作用较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宁E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赵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宁夏交警提醒
“平安出行,安全到家”是大家共同的愿望,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车出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安全带,严禁超速、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做到“持有有效驾驶证件,悬挂有效机动车号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宁夏交警
中卫天天网-传递价值
联系电话:18909552557
18195599111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