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18日上午,县发改局举行新能源公交车票价听证会。县人大、政协、政府办和政府部门、学校、医院、社区代表及其他共21名代表出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经营者宣读核定票价的申请报告,成本监审人介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县发改局对县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成本进行了认真监审和走访调查,提出以下调整方案。
此次公交票价的调整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
实行全年一价制,取消空调车季节性收费政策。原票价1元、票价1.5元、票价2元统一定价为1.5元/人次。对盲人、持合法证件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兴国镇常住户口老年人、伤残军人、在校全日制小学、中学、高中生等特殊人群按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县财政每年给予公益性补贴。
方案二
实行全年一价制,取消空调车季节性收费政策。投币为2元/人次,中小学生刷卡乘车8折优惠,市民刷卡乘车9折优惠,老年人、残疾人持优待卡乘车(政府据实给予补贴),伤残军人实行持《残疾军人证》或《军残卡》(以下简称证或卡)免费乘车。
在了解县发改部门提供的票价调整原由及调整方案后,21名听证代表相继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县发改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形成听证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再面向社会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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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记者 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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