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2020)粤0513执6号
周厚淼与郑晓滨、郑辉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513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被执行人郑晓滨、郑辉镇应共同付还申请执行人周厚淼借款1200000元及利息,并缴纳案件受理费7800元。
现申请执行人周厚淼向潮阳法院申请悬赏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郑晓滨、被执行人郑辉镇名下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郑晓滨,男,汉族,1989年5月23日出生,住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西梅园大路西十二直巷2号,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89052361**。
被执行人:郑辉镇,男,汉族,1958年9月20日出生,住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三堡林场路1号103户,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58092000**。
申请执行人周厚淼承诺凡提供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的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悬赏期限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止。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联系人:廖同志
联系电话:0754-83839246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610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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