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赔偿损害生态环境损失一万元,并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近日,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件出售野生动物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官某某在法庭上公开认罪认罚。据悉,这是茂南首宗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

犯罪嫌疑人指认准备出售的辐纹陆龟

被告官某某于2015年在淘宝上以3000元每只的价格购买了两只辐纹陆龟在家中饲养。今年3月份,官某某在百度贴吧发出售辐纹陆龟的帖子,发帖后20天左右便以4000元的价格在沙琅高速公路出口处,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将龟卖给了一名买家。5月11日,官某某将另一只辐纹陆龟运往市区官渡五路官渡公园,准备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网名叫“阿明”的买家,在准备交易的过程中被抓获。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定为:爬行纲龟鳖目陆龟科辐纹陆龟。

辐纹陆龟,属龟鳖目陆龟科爬行动物。又名放射陆龟,背甲长可达40厘米,头颈黄与黑灰色相杂,前额鳞2枚,顶鳞1枚。背甲盾片均隆起,满布黄色辐射纹,后缘锯齿状,腋盾、胯盾各2枚,四肢及尾部黄色,背甲盾片隆起,满布黄色辐射纹,有颈盾。

放射陆龟是世界上珍稀的陆龟之一,被列在国际贸易濒危物种保护条例的附录Ⅰ里,禁止出口或者进口。

记者了解到,2只辐纹陆龟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官某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辐纹陆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害,破坏了生态平衡和生态环境,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负有损害赔偿民事侵权责任。

近日,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茂南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人对官某某的行为事实和造成的环境损害逐一进行了举证。阐述了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宗旨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茂南区人民检察院诉请法院判令官某某承担生态环境损失赔偿金一万元,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茂南区法院休庭后,作出了宣判,支持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宣判被告同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判令官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人民币一万元,在茂名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发表赔礼道歉。(茂名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