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法治护航。12月14日,深圳出台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裁判的指导意见,为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再添司法保障。

据悉,近年来深圳以法治呵护创新发展,从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构建了多元联合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立法筑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作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深圳近年来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改革的重中之重。

围绕“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深圳于2019年3月出台全国首部涵盖知识产权全类别、以保护为主题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并于2020年6月对该条例予以修订完善。

深圳不仅创新建立合规性承诺制度、设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等重大制度,还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公共服务、自律管理、信用监管等方面进行升级,构筑更加坚固的知识产权保护防线。

针对维权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等维权路上的“拦路虎”,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首创地方性立法关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明确六种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情形,可以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幅度内从重确定赔偿数额。

除加强立法保护外,深圳还修订知识产权领域资助政策,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和资助奖励力度。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证券化,《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等。此外,深圳还引进了香港籍陪审员制度,推动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赔偿额大幅提高,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政策保障。

严格执法,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有效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严格执法和司法保障。

深圳市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启动仪式。

聚焦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新特点、新趋势,深圳开展的“护航”“剑网”等专项行动成效显著。2019年,深圳查办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834件,比2018年增长47%。同时,深圳打造“云上稽查”知识产权网络监测和固证平台,查办了“《流浪地球》电影作品著作权被侵权案”等一批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案件。“有为行动”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打击侵犯华为公司等创新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累计涉案金额已达4.5亿。

深圳对国内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予以“同保护”,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破获一批跨境制售假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赢得境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尊重和称赞,展现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先行示范,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要求,深圳要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

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手段,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约束,深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了创新主体的获得感。

2020年前三季度,深圳创新主体逆势增长,全市专利申请量达21.9万件、专利授权量16.4万件、商标申请量43.6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1.4万件,四项指标居全国大城市首位;获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金奖3项、外观设计金奖2项,占全国12.5%,知识产权工作再创佳绩。

目前,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深圳知识产权指标居全国41个城市第二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中,深圳在全国参与考核的156个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中排名第一。

【记者】苏国锐

【通讯员】王凯 涂世琳

【作者】 苏国锐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