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为被拆迁人撑腰!违法强拆,过错方承担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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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底,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常见作出了相应解答,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对行政机关滥用诉讼权利,被拆迁人属于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为拆迁户提供了维权上的保证!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律师结合多年代理实务为广大农民朋友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大家减轻维权包袱!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

人民法院应当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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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既无征收决定又无补偿决定而恶意违法强制搬迁、严重损害被征地人合法权益情形,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的,被拆迁人除了可以要求赔偿合法财产损失,还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提出的合理的律师费用!

史律师提醒

这是一条普大喜奔的好消息!拆迁户的房屋被有关部门非法强拆后,我们没有任何过错,就敢维权愿维权,有理可以到法庭上去讲!不仅能聘请专业律师帮助自己有效启动法律程序,获取合理补偿,还可以提出由强拆部门支付合理的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