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海悦花园悦莱商住小区业主代表经过3年共同努力根据《宪法》《物权法》《村民自治法》于2020年12月19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首届业主大会经过筹备组、三票人员和业主义工前期分工协作,投票地点设在小区内筹备组会议室。

开票区域:设立唱票处、律师见证处、验票处、监票处,由业委会筹备组邀请大约近百位业主代表组成本次开票工作监督小组,开票时业主组成义工队现场维持秩序。

1、业主委员会应当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知性备案: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实);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须提交一寸彩照及个人简历表;

(6)业主大会筹备期间相关公示和大会现场的照片若干。

2、符合规定的,中心镇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或市房产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回执》;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理由,提出处理意见。

3、业主委员会备案后,持《业主委员会备案回执》向公安部门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依法完成业主委员会的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应向公安部门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以用于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