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武胜县
村(社区)“两委”将进行集中换届
关于本次换届
想必大家和小编一样有许多疑问
为确保换出高质量好效果
i武胜特推出
【武胜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策解读】
共四个篇章:
总体安排篇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篇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篇
纪律要求篇
今天我们一起去看看——总体安排篇
Q
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
A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抓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村(社区)“两委”换届部署落实,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进一步合理设置职数,着力选好书记(主任)、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强县提供坚强保证。
Q
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时间安排?
A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于2020年11月启动,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原则上,2021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021年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Q
村(社区)“两委”换届分为几个阶段?
A
村社区(两委)换届共分为6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包括优化组织设置、开展分析研判、集中排查整顿、开展离任审计4项工作。二是部署启动阶段。包括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开展换届业务培训、制定工作方案、上报正式请示、做好宣传发动、做好党员登记7项工作。三是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阶段。包括做好人选推荐、进行资格联审、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考察、开展谈心谈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做好大会筹备、召开大会选举、公示批复9项工作。四是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包括确定选举方式、成立选举委员会和制定方案、选民登记、依法产生候选人、县乡村三级资格联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宣传候选人、依法组织选举投票、宣布选举结果9项工作。五是完善其他组织建设阶段。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应当依法推选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六是换届成果巩固阶段。包括开展任职谈话、搞好班子交接、做好思想工作、认真总结成果、开展任职培训、夯实治理基础6项工作。
Q
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职数设置要求?
A
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纪检委员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副书记1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社区)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副书记1至2名、纪委书记1名;提倡党组织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城镇村、中心村、主城区城市社区经县委审批同意,可按规定适当增加党组织委员职数。
村民委员会由3至7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1至4名。居民委员会由5至9名成员组成。其中,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2至6名。
Q
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 “双好四强”标准?
A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2)道德品行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素质高、人品好、作风硬;(3)带富能力强,培育特色产业有成绩,壮大集体经济有成果,带领群众致富有成效,持续有力推进村级发展;(4)协调能力强,有序组织村(社区)“两委”规范高效运行,凝聚党员群众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5)服务能力强,经常深入群众,准确掌握急难愁盼问题,帮助解决困难诉求,具有较高威信、群众普遍认可;(6)治理能力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调处矛盾,高质量推进社会事务,推动形成文明新风。
Q
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对班子年龄、学历有什么要求?
A
围绕新时代村(社区)发展治理服务需要,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大力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符合条件的社区可依法依规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Q
村(社区)“两委”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的范围如何界定?
A
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Q
怎么理解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A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也称“一肩挑”),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央文件都作了明确规定。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确保应挑尽挑、宜挑则挑,不搞“一刀切”。推行“一肩挑”条件暂不成熟需要分设的,乡镇要逐个列出具体原因,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村(社区),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
Bye~
编辑 | 张馨烨
审核 | 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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