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发布,对乘坐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具提出具体要求。
《守则》要求,乘客应当遵守票务规定购买和使用车票,不得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凭证或者持伪造车票、凭证乘车;
乘客每次进闸到出闸时限为120分钟(非乘客自身原因,因轨道交通运营突发状况而超时的除外),超时乘车的,乘客应当按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足票款;
超程乘车的,应当补交超程部分的票款;超时超程乘车的,应当按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足票款;
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冒用他人乘车凭证乘车或者持伪造车票、凭证乘车的,按照《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乘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
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的,安全检查人员予以制止;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有些行为是禁止的。比如,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者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后扒门;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擅自操作驾驶室或者驾驶区域内的设备装置以及车站、车厢内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在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奔跑,在垂直电梯内打闹和蹦跳。
破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设备的行为是禁止的。比如,禁止乘客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和私自张贴、悬挂物品;衣冠不整、赤膊裸露以及穿戴涉邪、涉恐、涉黄、涉非法宗教宣传和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的服饰、徽章、器物、标识、标志及标语等进站和乘车;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推销产品、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车内进食(哺乳期婴儿、特殊病人除外);在车站或者列车内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纸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和踩踏座席。
值得注意的是,每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乘车,超过数量的儿童需按超过人数购票。
《守则》自12月26日起施行。
太原地铁2号线首批招募500名志愿者
据了解,太原地铁2号线志愿服务接力计划,将招募一批志愿者,在即将开通的地铁2号线闸机、自助售票机等处,为广大市民乘坐地铁提供志愿服务。
首批将招募500名志愿者,分为自动售票机引导志愿者、闸机引导志愿者、排队候车引导志愿者和扶梯乘坐引导志愿者四部分。
志愿者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身心健康。
男士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女士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能够全程参加岗前培训及相关活动,成绩合格;具备志愿服务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服从太原中铁轨道公司的统一组织和调度,能够在志愿服务期间认真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文明单位职工和有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经验者优先。社会组织团体报名须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登记备案满一年。
随后,太原市将发布志愿者招募报名的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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