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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期北京市应急管理发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行政处罚情况,多家企业因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被处罚

违法企业:北京世纪鸿兴食府有限公司

处罚情况:依法合并给予北京世纪鸿兴食府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编制应急预案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未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违法企业: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情况:依法合并给予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20版新要求、应对策略、编制要点解读(微信公众号:每日安全生产发布)

GB/T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于9月29日发布,2021年4月1日生效。

修改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修改和规范了应预案编制程序,由6条改为8条,增加了应急资源调査和桌面推演。其中桌面推演衔接了标准AQ/T9007-20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2.将”应急能力评估”修改为“应急资源调查”。修改为“应急资源调查”,更加明确和易操作。

3.细化了应急预案编制内容要求。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清晰界定本单位的响应分级标准,预案力求简明化、图表化、流程化。

4.明晰了应急预案评审程序。明晰了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修改完善的评审流程。

5.在综合应急预案中去掉“编制目的”,“风险评估结果”以附件体现。风险评估结果适用整个预案体系,各层级预案不必再单独写风险评估的内容。

6.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增加“适用范围”,去掉“事故风险分析”。增加适用范围强调了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有针对性,去掉“事故风险分析”与上述第5条理由同。

7.《新导则》指出,专项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相近时,可不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8.在应急预案附件增加“生产经营单位概况”,“预案体系与衔接”,“风险评估结果”,强调应急预案必须兼容和衔接。并将风险评估结果直观的写在附件中,清晰明了。

9.增加了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和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增加大纲便于企业更易操作。

10.强化了本标准为编制导则的属性,关于预案管理的内容如培训、备案、演练、定期评估、修订等内容均交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处理。

2020版与2013版相比,主要变更具体如下:

应急部答复:现在编制应急预案执行GB/T29639的2013版还是2020版

咨询:领导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于2021年4月1日实施,请问生产经营单位现在编制的话是执行现行标准GBT 29639-2013还是2020版本呀?谢谢

回复:标准发布到实施之间时间称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标准都可以用。现在编制预案,建议参照2020版导则。

企业如何应对?

1.企业应成立以相关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行政、人事、财务等)及相关救援队伍及周边相关企业、单位或社区代表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并应在企业内部组织对新导则的学习;

2.企业应按新导则要求,收集更全的基础资料。如安全距离资料、企业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作业条件、设备装置及风险评估资料;本企业历史事故与隐患、国内外同行业事故资料;属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单位应急预案资料等;这些资料在以前预案的编制过程中重视不够;

3.企业应组织力量进行专业的风险评估,或重新评估企业现有风控报告,确认风险评估等级的准确性。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应急预案编制的输入,只有准确的风险评估结果、才能编制出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4.企业应重新审视现有的应急预案体系,预案应符合实际、注重实效,应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的特点,预案应避免文山汇海、力求架构清晰、层次分明、衔接有序,预案应简明化、图表化、流程化。

新版应急预案编制要点:

1.新导则要求应急预案编制时要突出重点,开篇见主题,提高可读性,无关应急预案主体的信息全部放到附件。

2.综合预案中:在综合应急预案中去掉“编制目的”,将“风险评估结果”放入附件,简化内容。总则中直接说明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和事故响应分级。正文编制时按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依次叙述综合应急预案的流程。

3.专项预案中与综合预案的流程一致,内容应更具体:适用范围——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

4.现场处置方案中要求表格化,让处置方案看起来更直观。

5.企业主要信息,应急预案体系等以前在正文中的内容全部放到了附件中。

6.附录A为企业风险评估的内容,与旧导则的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一致。

7.附录B为企业应急资源调查评估的内容,与旧导则的应急资源调查评估报告内容一致。

8.附录C为封面、目录、签署页等

新版企业应急预案示例(参考):

(文末下载)

因篇幅限制,非全文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发布,修改原安全监管总局88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共涉及19条修改,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