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继续收看诸葛文化。上一集介绍了酸枣会盟的一些细节问题,这一集将详细解说酸枣会盟的190年前后,天下各路群雄势力情况。

“三权分立”思维,中国古已有之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东汉天下的行政区划。秦朝一统天下后,实行郡县制,将天下分成三十六郡,每一郡设一郡守,每一郡管辖多个县,每一县设一县令,管辖乡、里两级基层行政单位,也就相当于今天的乡镇和村两级,乡设亭长,里设里正。郡守和县令直接是由皇帝亲自任免,不能世袭。郡设郡守、监御史、郡尉三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也就是说郡守不能任免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这两个官员是直接由中央任免的。除此之外,郡守可以任免郡内所有的官吏。这颇有当代的“三权分立”的味道。

这一制度被西汉继承发扬,将西周的分封制和秦朝的郡县制结合在一起。起初大汉开国皇帝刘邦为了打败项羽,一统天下,大肆封赏异姓王,导致之后刘邦称帝建国后,耗费了很多精力和代价,才翦除了异姓王的势力。

好不容易异姓王,在刘邦冷酷无情的铁血手腕下,一个个被清除干净;刘邦回过头来想到秦朝中央机构受到威胁的时候,各地委任的郡县长官极少有配合勤王保驾的举动,因此又分封了九位刘姓王,以此巩固对地方的统治,同时拱卫中央朝廷。这个时候,天下的行政区划为郡(国)县两级制,与秦代的郡县制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只不过,当王的刘姓子孙,许多不满足于现状,不断地扩充自己封国的实力,造成封国尾大不掉。封国周边,朝廷下辖的郡县,被他们仗着皇亲国戚的身份,肆意盘剥索取。于是,在西汉文景时期,通过政治削藩手段和军事打压行动,成功遏制了封国势力的发展。这一时期的郡守,也称为“太守”,成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被朝廷赋予了更大的权力,以制衡王国诸侯势力。并且在王国内,同样由中央直接任免像太守一样的官吏——国相,管理王国内的行政事务,把封王的实权架空。

“推恩令”:用民间诸子分家的思路,解决藩王割据问题

真正解决封国后患的,是汉武帝。他采纳了主父偃的奇谋,实行“推恩令”,将民间“诸子分家析产”的方式运用到削藩政治手段上。具体的方式就是父亲如果是诸侯王,朝廷为了显示恩义与孝道,同意他将封地分成若干王国,再分给他的子孙。一般诸侯王的子孙都很多,因此借助孝道传统,朝廷可以兵不血刃,又非常人性化地解决藩王割据一方,尾大不掉的问题。

王国的行政级别,与郡相当,因此,汉朝郡的数量激增,由秦朝时期的三十六个郡,变成上百个郡(国)。

当王国随着诸侯王一脉子孙的开枝散叶,也越分越小,王国嫡长子继承王位,继续做王国之主,而其他儿子将平分父辈的土地,其爵位变成次一级的侯爵,王国内分出若干仅辖数县的侯国。这些侯国,并不属于这些册封侯爵的儿子们,而是要从王国中分离出来,交给周边郡县管辖。也就是说这些儿子们只有爵号与食禄,对侯国没有实际的掌控权,侯国实际上就相当于当时中央的县级行政单位。

推恩令,乍听名字尽显温柔,不违人之常情,替诸侯王制定分家标准,防止自己儿子们互相争斗。但它的削藩功效,不似猛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而是通过时间和亲情的作用,不知不觉中,已达到根治的效果。

如果不是极具野心和实力的王爷,都不会对此举措感到不安,也会欣然接受这一既保存面子,又不失里子的举措。

诸侯王的后代们,经过如此推恩,也终将成为地方的大地主和贵族阶层。他们对朝廷的威胁也自然解除。当侯国分到无主继承的时候,自然就又被朝廷接管:前朝的中山国,也会立刻成为中山郡。到时候,又可以根据新皇帝的喜好,分封新王继承王国家业。

接下来要面临的问题是,朝廷要如何有效管理这么多的郡(国)。起初刘邦废除了诸郡监察御史,使得郡国对中央的向心力减弱,任由地方的王国做大做强。之后,文帝重新设立了由中央直接任命的监察御史,监督包括郡守在内的郡内官吏。可惜,监察御史派驻地方后,往往与郡守“穿一条裤子”,起不到监督的作用。于是,又在中央增设了刺史一职位,直属于丞相,专门监督监察御史如何履职。这一职位,就像电影《九品芝麻官》里八府巡抚一样,只是朝廷临时从中央系统里委派一位官吏,下到地方去巡视各郡,考核吏治。因此,并没有固定场所用来办公。

东汉的太守,为什么能成为群雄割据的主力军?

随着汉武帝推恩令的发布,由中央控制的郡地越来越多,中央派驻的郡守也变多。这就加大了中央对郡守业务水平的监督管控压力,极易滋长腐败和割据野心。因此,汉武帝又大刀阔斧,将全国划分为幽州、冀州、并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凉州、益州、交州、朔方州等13个监察区(京畿附近7郡为司隶校尉部作为一个单独的监察区)。每个监察区设置一名刺史,全面负责监察区内的郡国。之前的郡内的监察御史一职直接舍弃不用。这时的刺史已经成功转正,有了正式编制,不再是汉文帝时期的临时工了。不过刺史的品秩并不高,只有600石,与郡太守的2000石相差很多。但刺史的职权很大,可以监察地方太守的所有行为,并直接向皇帝汇报。这些刺史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长期从中央去往监察区巡视。这就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地方官吏巴结刺史的机会。而刺史为了升官,也会忠心对皇帝负责,尽心尽职做好监察工作。

到了东汉建国之初,匈奴南侵,朔方刺史部直接并入了并州。同时,加重刺史职权,如岁终刺史本人不必到京师奏事,可由属下替代,因此刺史在地方有了固定的治所。职权不限于监察,还有黜陟之权,也就是任免州内官吏的权力,还有兵权,可带兵镇压叛乱。这就让刺史逐步成为太守的上司。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刺史治官不治民,不参与地方行政,所以州仍属于监察区,不算是地方一级行政机构。

而此时太守的职权,也发生了变化。东汉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除了诸郡都尉,也取消地方上的郡兵,将都尉的职权并入太守。尽管这一做法,在当时来说,算得上精兵简政,解放劳动生产力的好举措,可是也变相加重了太守的职权。以往郡内“三权分立”的制衡机制,彻底消除,太守一职在日后成为了东汉末年割据势力形成的“温床”。虽然汉光武帝时期,短暂消除了郡兵,但各地的叛乱、农民起义和边郡游牧民族的滋扰,逐渐让地方的太守事实上拥有了募兵权、领兵权和发兵权。此时的太守的能量,实际上要比刺史大得多。

为什么《三国演义》中,对于州牧和刺史的表述会很混乱?

直到东汉灵帝时期,发生了一场全国性的叛乱——黄巾之乱,几乎让整个天下乱成一锅粥。一州域内不仅治安成问题,还随时可能成为黄巾军的根据地。皇帝任命的中央军艰难地平息了这场叛乱。有史料记载,这次平叛最大的功臣皇甫嵩,被灵帝任命为冀州牧。灵帝给予皇甫嵩一州之内所有的军政权力,希望他能强有力地将黄巾军叛乱的大本营冀州管理好。

刺史变州牧,这不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两汉时期根据形势需要,刺史和州牧变更互换多次。这背后的意味是皇帝是否有意将一州军政大权释放给地方。

到了188年2月份,原本平息的黄巾之乱,又在全国各地出现了各种打着张角旗号的黄巾贼将。朝廷派中央军,前去镇压。中央军征战四方,按下葫芦起了瓢,疲于应付。

就在这样的形势下,东汉灵帝在188年3月份,采纳了刘焉的建议,改刺史为州牧,将朝廷重臣,委任到地方担任州牧,把军政大权全权交给他们去管理。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及时有效地将当地的叛乱平息。但也让州牧在法理上已经成为了州内太守的上司、长官。最终东汉末年的行政区划,由郡县二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制。

起初,灵帝对于权力下放还是非常慎重的,一开始只挑了幽州、豫州、益州三个贼寇猖獗的州做试点,从中央挑选了三位信得过的大臣,刘虞、黄琬、刘焉,分别前往担任州牧。

之后朝廷主动任命的州牧有韩馥的冀州牧(189年)、刘表的荆州牧(192年)、陶谦的徐州牧(193年)、刘繇的扬州牧(195年)等。

在当时的情况下,刺史和州牧两个官职同时存在,但一州之内有刺史就没有州牧,反之亦然。州牧在官秩上也要比刺史高得多,也比太守高一级。能当上州牧的人,一般都是声望很高的人物。而这个时期的刺史,大多都升迁为地方有实权的太守。

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三国演义》中,对于州牧和刺史的表述会很混乱,可能在作者思维里,州牧就等同于刺史。因此,现在很多考据者认为,当时的韩馥应该当的是冀州牧,而非冀州刺史。

回过头再聊聊小说中说到的十八镇诸侯:刺史、州牧、太守、国相,是东汉末年想要割据一方的“身份牌”。东汉末年到三国,极少见到刘姓诸侯王在这段历史中叱咤风云过。那是因为刘姓封国的军政管理权,是掌握在中央委派的国相手里。

好了,今天的说讲就到这里,下一集将详细介绍东汉天下十二州在190年前后的态势,敬请关注我的账号。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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