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运营的主体是什么?当然是产品。从事过运营的人应该会有所感触,当我们向朋友们说自己从事运营的时候,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可能都会问:“你们公司做的是什么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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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即互联网产品,这是对的,但互联网产品即APP?后面这个观点真的对吗?

在工业时代,提到产品人们可能会联想到“福特汽车”、“可口可乐”、“小天鹅洗衣机”等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产品。而移动互联网时代,在绝大部分人心中,当他们听到“产品”两个字时,内心却早已悄悄预设了一个APP的存在。这种思维定势真的对吗?尤其是不少非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在开展全新的互联网项目时往往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上个APP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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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往往为新生的项目埋下了失败的伏笔,或者至少会多走很多弯路,浪费不必要的开支。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就在于他们对“互联网产品”的理解过于狭隘。尤其是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种子期”阶段的“产品”,它的边界往往是模糊的,具有高度可塑性。

在产品初创期,用户的需求是否拿捏到位,需求的解决方案(产品雏形)是否戳中用户痛点,这些问题的答案,没有人能真正确定。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一个最为灵活、低成本的解决方案来试探市场需求,这个最低成本的解决方案通常称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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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APP是一个最好的早期“产品”吗?很显然不是。研发一个APP,需要招聘研发、产品、设计等各路人员,时间、费用成本非常高,尤其是针对用户的需求解读有误,产品功能没有解决用户真正在乎的问题时,APP往往无人问津,直接影响团队士气,团队因而进入“迷茫期”,会产生更多的管理成本:团队内部意见分歧,核心人才离职……我们前面强调过运营的“专业”度问题,一个专业运营跟运营新手的区别之一恰恰在于:专业运营对产品的定义非常灵活、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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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金庸小说里的剑客独孤求败:“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对于专业的运营亦然,他们心中对“产品”的边界是非常宽泛的:“但凡能为特定用户群体解决特定需求的一整套解决方案皆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