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王念波等三人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

近日,邹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王念波等三人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念波等三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念波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判处被告人冯雷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张健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 :12309中国检查网

▌编辑:邹平在线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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