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成效,12月21日下午,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大队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会议由大队长张成虎主持,大队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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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副大队长虞召军首先传达了省、市先后召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紧急会议精神。随后,大队长张成虎同志针对近期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对做好当前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城区巡防勤务部署。各单位要立即启动最高等级勤务,加强路面警力部署,全力做好路检路查、提示劝返、违法处罚等工作。同时,要围绕道路施工、桥梁涵洞、医院商圈等车流量大的路段,加大定点警力疏导和流动巡逻管控,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二是严格重点车辆限行管控。要严格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主城区禁行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加大对闯禁区车辆的依法处罚力度,采取外围劝返、城内停运措施限制国四重柴货车通行主城区。严格渣土车、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行措施。三是严格通行证办理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止办理各类通行证,确有需求的,报市级层面逐级审批。已办理通行证的运输公司或单位存在车辆违规运行的,收回并核销该企业或单位所有已发放的通行证,同时将违规情况抄告其行业主管部门。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走访通知辖区工业企业、物流园区、市场等用车单位,告知严格落实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车不进不出要求。同时要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声光一体式道路警示锥等持续宣传应急措施,提示公众自觉遵守,绿色出行。五是加强应急督导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大队班子成员要每天带队上路督导,重点加强对夜间、凌晨及柴油货车通行量大的区域路段督导力度,确保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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