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的时候,你是不是也会打开直播看看呢?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网络直播打赏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据中国网消息,一年半时间内,已婚的钟先生在某直播平台充值1100多次,对370多名主播累计打赏近30万元,钟先生妻子江女士将丈夫和直播平台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打赏。12月18日,记者获悉,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打赏花费属正常娱乐消费,驳回江女士全部诉讼请求。#直播#

法院经审理认为,充值打赏的性质属于网络消费,而不是无偿赠与。因为双方签订了《用户服务协议》和《充值协议》,直播平台也已经根据协议,向钟先生提供了视频直播、视频上传分享、搜索、虚拟社区币等服务。钟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受自身签订协议的约束,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双方之间也不存在无偿转让财产的意思表示,不符合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心里都很难过,已婚的钟先生为了打赏主播,花光了30万积蓄,被妻子发现,连同网络平台一起告上法庭,请求却被驳回。作为成年男性,且处于婚姻关系的成年人属于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钟先生打赏主播每次充值的行为均具有独立性,不能只看累计总数,其每一次充值行为均与直播平台建立一次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法院驳回了江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为何频繁打赏,背后的心理原因是什么?我觉得至少有2种以上的原因:

其一,行为上瘾。直播,如今已经成为了许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休息方式,在闲暇时看看直播,放放松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直播,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会使人成瘾。

看直播,培养了很多的人超乎寻常的嗜好和习惯性,这种行为已构成成瘾行为,通过刺激中枢神经而造成兴奋或愉快感而形成的。这样会使人在看直播的过程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还是会选择要瞒着妻子铤而走险,比如新闻中的主人公钟先生,打赏30万啊,这是什么概念?要知道这在很多工薪家庭,是他们一年的收入。就这样白花花打赏给主播,事后竟一点也不后悔?

自己辛苦攒下的钱,就这样被老公用于打赏主播,换做是你会甘心吗?我想不见得这样,所以挺支持钟先生妻子的做法的,虽然被法院驳回了。

其二,是色迷心窍。随着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很多人都习惯整天抱着个手机消遣,而网络上的美女主播也数不胜数,那些又会唱歌又会跳舞的主播各种各样的风格都有,看得也是让很多的网友心痒痒的,尤其是直播的时候,刷礼物还能听到她们甜美的感谢和夸赞声,别提让人有多开心了。但这也让一些想通过打赏的途径来引起主播的关注,寻求心理安慰。就像钟先生,或许他人到中年,事业有成,但空虚感日益强烈,失去年轻时的奋斗动力和目标,日子过成一潭死水。而打赏主播不就刚好是他发泄的一种渠道吗?亦或者,就是想跟主播发生点啥?男人的心思也很好懂的。

现如今看直播,轻信刷礼物会中奖,有的人也从此堕入深渊,就开始了给主播打赏的行为,有时候一天就会充值几千块钱打赏主播,其打赏行为便一发不可收拾。现在具体到本案,结合钟先生、妻子的家庭收入情况,综合考虑其充值金额、充值次数、充值时间、持续周期等多种因素,法院认为,难以直接认定钟先生的充值打赏行为必然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直播平台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应依法得到保护。且在直播平台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网络服务后,主张返还充值金额会造成当事人权利义务显著不公、违反公平原则。

基于此,钟先生充值、打赏主播的行为是为满足其个人精神需求,且从结果看也确实充分享受到互联网直播用户体验,应当认定为其个人日常生活需要,综上,法院驳回了妻子的诉讼请求。

所以,处于婚姻的夫妻二人,合理地提出彼此的需求,让对方有意识地花钱,这样才能让财产不受损失。

最后,提醒大家看直播时一定要理智消费,不要沉迷一网络直播,不然到头来真是后悔莫及

对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网友们你们又是怎么认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