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邻居之间的往来是比较密切的,所以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而但是到了现代社会,这关系就疏远了不少,可能住在一栋楼里的邻居,多年下来还不认识。这邻里关系处理的不好照样是件麻烦事,就比如我们今天要说的事。
徐州市云龙区,一个叫刘继平的男子,突然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让他配合调查一件案子,刘继平楼下的一位邻居大爷去世了。刘继军跟这位大爷不认识,但是大爷去世那天,俩人刚巧就接触过一次。而这位大爷的去世,据说就跟这次接触,有着密切的关系。
据刘继平回忆,那天中午他回家,在小区里找停车位。有一辆自行车放在停车位上,刘继平挪开了自行车,准备把汽车停进去。这个时候来了一位大妈,让他停在其他地方,紧接着大爷就出现了,大爷不让刘继平停车。
刘继平当时觉得莫名其妙,小区的停车位向来都是公用的,随后大爷就把自行车摔在地上。刘继平说,他当时真的是气,但是看老人家年纪也大了,不想发生冲突,于是做出了让步,把车开走了,之后大爷发生了什么,他是完全不知道。
这事过了没多久,警察的电话就找来了,说老人去世了,还说这事可能跟他有关。刘继平实在是想不明白。
去世大爷的妻子李女士,她跟警察说的版本,跟刘继平的完全不一样。据李女士回忆,那一天女儿要回家,李女士的女儿可能计划好了,中午要把家里的自行车洗刷一下,所以李女士就把自行车先放到了车位上,这样从厨房里拉根水管,就能对着车冲洗。
李女士看到刘继平在挪自行车的时候,就和刘继平商量,希望刘继平谅解一下。当时小区里还有很多空的停车位,李女士说,当时刘继平的态度非常差,刘继平不肯走,这时候李女士的丈夫就出来了,帮着李女士,继续跟刘继平理论,把自行车放在了刘继平车前。
刘继平认准了车位不肯挪,双方争执了一段时间之后,刘继平也许是不耐烦了,直接上车向前开。李女士的丈夫就直接气晕过去了,李女士吓得只顾喊救命,周围的邻居赶紧帮忙拨打120,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医院给出的死亡证明是呼吸心跳骤停。
李女士认为,是刘继平导致了这个悲剧。要不是刘继平不肯让出车位,丈夫是不会气出这个病来的,李女士还说,老人晕倒在地之后,刘继平非常冷漠,就在站在那里看着。
警方介入这件事情之后,首先要查明老人的死亡,跟刘继平到底有没有关系。尸检结果是冠心病发作导致死亡。冠心病一个常见的诱因,就是情绪激动。徐州市公安局认为,这件事情上刘继平至少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李女士就把刘继平告上了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二十一万余元。法院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的冲突到底是个什么程度,这决定了刘继平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
法院的工作人员,专门来到小区调查情况,没有事发时候的监控录像,法官在小区里转了一圈,就没找到一个目击证人。在邻居们看来,这事谁是谁非,本来就有些说不清楚,再加上原告被告都是邻居,一话说错了都得罪人。
后来有一位老太太说,她愿意上法庭把事情的真相给讲出来,按照老太太的回忆,刘继平是没动手,但是态度有些不大友好。最关键的是,老太太证明,刘继平看到老人倒地了,没有及时去救人。
法官认为,对于刘继平是在老人倒地前离开,还是倒地后离开,对案件的定性,基本上是没有影响的,这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但不涉及到法律。也就是说,老人倒地之后,刘继平随后的行为,是不承担责任的。在老人倒地之前,没有证据能够显示,他们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冲突,例如谩骂扭打。只能说是受害人和被告之间,是一个日常的行为。最终认定,被告的行为没有过错。
但是没有过错,不一定代表不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分担损失。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刘继平赔偿李女士两万块。
法院判决之后,刘继平迟迟没有把赔偿款给李女士。刘继平还老是会把车,停在老人出事的地方,李女士看到车,就会想到老伴去世的情景,怀疑刘继平是故意气她。而刘继平也是满腹委屈,照他的意思,那车位离家近,他怎么就不能停了。反倒是李女士老是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
俩人的矛盾越演越烈了,李女士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呢找到刘继平工作的地方,耐心的给刘继平做工作,告知法律后果,赔偿金的问题总算是解决了,执行法官又给双方做了一次调解,尽力把矛盾化解。
这原本是件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情,只是一个停车位,如果双方有一个人肯退让一步,也不至于闹出后来这一连串的事。所以人与人之间别太计较,何必为一时的意气,闹得大家伤了感情,从此各自烙下一段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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